第四回,薄命女偏逢薄命郎 葫芦僧乱判葫芦案
黛玉逐渐习惯了贾府的生活。
贾雨村补授了应天府,第一桩官司就是人命案。人命案乃是薛家少爷薛蟠与冯家少爷冯渊为了争一个小丫头而互殴,冯渊被薛蟠的手下打个半死,回家拖了几天就死了。贾雨村听了原告冯家人的话,勃然大怒,及时就要羁押薛蟠,却被一个门子使眼色制止。
门子和贾雨村退到后堂,拿出一本护官符——“贾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阿房宫,三百里,住不下金陵一个史,东海缺少白玉床,龙王来请金陵王,丰年好大雪,珍珠如土金如铁”——即贾史薛王四大家族,家大势大,是惹不得的。门子又说被卖的丫头是贾雨村恩人甄士隐的女儿英莲,英莲幼时被拐,父母家乡全不记得了。
贾雨村第二天升堂判案,判给冯家几百两银子,又说薛蟠得了时政死了,主犯已死,此案不了了之,反而把拐子问了个死罪。而“死了的”薛蟠,此时已经带着母亲(薛姨妈),妹妹(薛宝钗),以及抢来的小丫头(改名为香菱)进京去了。
薛家一家几口拜访了贾家,并在薛姨妈的妹妹(贾政妻子王夫人)的邀请下长住了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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