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部人员都是临时聘用的。我在网上查了一下只有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之间有这个保证金。已经打算不干了,但是想了解一下监理公司这么做有没有法律依据。项目开工后,项目监理部需向公司提交安全、质量保证金,保证金额度为:项目总监6000元,其他人员3000元。保证金在项目开工后的前3个月的人员工资中扣留,项目总监每月扣留2000元,其他人员每月扣留1000元。工程结束后,经公司考核,项目无安全、质量事故、无经营性亏损、无后续遗留问题后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