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还需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吗?

我们公司现在的厂房等用地是原来集团公司向当地购买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现在集体土地使用证上还是集团的名字,像这种情况我们还需要交城镇土地使用税吗?如果集团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我公司,可以到相关部门做变更手续吗?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因此在征税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一般而言,以土地使用权证上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如果土地权属未定,则以实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所以如果土地使用权的所有者(出租人)已交纳了土地使用税,那承租者就不用再交了。
  如果出租人没交,那税务机关就有权向实际使用人(承租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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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8-03-18
根据《财税〔2006〕56号》:
“.....根据当前集体土地使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经研究,现将集体土地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通知如下:
在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内实际使用应税集体所有建设用地、但未办理土地使用权流转手续的,由实际使用集体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9-14
不需要交,这个税的名称是“城镇土地使用税”哦!此外,集团把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你公司,你们可以到相关部门变更手续,获得合法的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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