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在某公司上班六年了,合同签到2015年,跟公司的关系很融恰。目前因为一点小事跟老板闹矛盾,

公司先是调岗降薪处理,我不同意,后来就驳回我现在的岗位,我也不同意。现在不安排工作(又没有降薪,意思是变像地逼走我)。出于无奈特在网上寻求大神帮解围,在此谢谢了!!!

如此的话,还是走吧,因为已经有啦矛盾,最下去你是弱势,提出辞职申请。一个月以后走人,老板一般最不愿意要不听话的人。追问

非常小的事,批评一下就是了,不至于用大刀来砍吧,公司现在的做法太过分了,所以我现在也是僵着,就想寻求懂劳动法的朋友帮出个点子,我好拿点补偿走呀。。谢谢了!!!

追答

现在因为你的不服从,他可以辞退你,当然你也可以离开。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追问

现在是公司不想用我了,并非我不想工作,我提出走人肯定是什么都没有,等公司提出的话你认为我会能拿到六个月的经济补偿吗?谢谢!

追答

如果他辞退你的话可以拿到7个月的补偿,(第四十条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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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9-13
我也想知道这个怎么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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