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利润与企业所得税应所得额之间的关系

如题所述

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的区别


会计利润是会计核算概念,是企业根据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计算出来的,列报在利润表上的利润总额,主要目的是为投资者、债权人、企业管理者以及其他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决策信息。会计利润的计算遵循以下等式:
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
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成本-营业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资产减值损失±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投资收益(-投资损失)
应纳税所得额是税收概念,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在间接计算法下,应纳税所得额等于会计中的利润总额加上或减去按照税法规定调整的项目金额。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减除减免和抵免的税额后的余额为应纳税额。

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包括

收入、提供劳务收入、转让财产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利息收入、租金收入、特许权使用费收入、接受捐赠收入以及其他收入等。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总额是用于在直接计算法下计算纳税人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要素之一,一般可以分为货币形式的收入和非货币形式的收入。
其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公司利润表与企业所得税的区别

概念的不同。公司利润表即财务报表中的利润表,是反映企业在一定会计期间的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
对于企业累计计提的企业所得税,一般在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栏目中反映,而“所得税费用”栏目的金额是从“所得税费用”科目结转至明细账到总账,最后从总账结转而来。“所得税费用”科目用于核算企业确认的应从当期利润总额中扣除的所得税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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