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居住四十年单位房子,未参加房改,单位就破产,现要拆迁,被拆迁方有补偿吗?如何补偿?

如果拆迁,拆迁方有协助办土地证,建房证,房产证的义务吗?

有补偿。
主要是单位或者现在单位的主管部门承认你们承租户的身份,出具一定的资料
政府拆迁办(拆迁实施单位)就认,资金是建设单位(拆迁主体)出的,拆迁办不会扣你们的,唯一的问题就是找到你们单位或者主管部门,住了四十年的话你们至少可以获得90%的补偿
房产证土地证什么的,被拆迁房没有义务帮你们办理,你们原单位有相关的你们的用工及承租资料也是可以的
当然你们单位要是私营的话另说。不过四十年前应该没有私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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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3-30
晕 想什么好事? 当然没有了 你想抢银行 难道还指望银行给你提供武器?? 你没证 那更好 赔你少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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