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民加入日本国籍的必要条件是在日合法身份10年以上,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无不良记录。
如未满10年,可申请日本永住签证,获得日本永住签证的必要条件为以下3种之一:
(1)在日连续生活10年以上;
(2)留学毕业在日本工作5年以上;
(3)日本人或永居资格外国人的配偶及子女在日生活2年以上。
日本的永住签证是一种无期限的签证,也没有资格外活动限制。但是获得日本永住资格者最长不能离开日本3年,否则自动失效。期间可在日本驻外使领馆办理延期手续。
扩展资料
居留日本的注意事项:
1、在日中长期居留(3个月以上)的外国人,须在确定住址后14日内向市政府登记,办理住民票及在留卡。短期居留人员无需办理登记。若居留事项发生变化、在留卡遗失或污损,须在14日之内向居住地的市町区政府申请补发。在海外旅行时丢失在留卡,须在回到日本后14日内申请补发。
2、在日本出生的外籍婴儿,若想在日长期居留,须在出生后14日内向市政府登记出生信息,并在30日内向入管局申请居留许可。不打算在日长期居留的,可不向有关部门登记,但须60日内离开日本。
3、入管法规定在留外国人必须携带护照、在留卡、暂时上陆许可书或暂时庇护许可书等身份证件违者将受到以下处罚:
“特别永住者”之外的外国人违反携带在留卡义务处以20万日元以下的罚金;违反携带护照义务处以10万日元以下罚金。
“特别永住者”违反携带在留卡义务处以10万日元以下罚金;违反携带护照义务处以10万日均以下罚金。
参考资料:中国领事服务网-日本入境居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