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个回答 2012-03-29
你好,无法协商可以提起诉讼维权。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的:“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民法通则》第137条规定“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根据这一规定,最长的诉讼时效的期间是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权利享有人不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时效最长也是二十年,超过二十年,人民法院不予保护。
借条没有写明还款日期。表明债权人可以随时向债务人主张权利,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如果债务人明确表示不履行义务之日起,超过两年该债权不受法律保护,但是诉讼时效期间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年
纵横法律网-河北公泽律师事务所-王林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