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外遇给妻子的保证书有法律效力吗

如题所述

丈夫有外遇需写保证书好像是现在很多妻子的常用方法,丈夫婚外情被妻子发现后,写下了给老婆的外遇保证书,保证与情人断绝来往,并承诺下次如若再犯,所有家产全部归妻子所有。不料,花心丈夫没过多久,又与情人频繁见面,妻子遂将丈夫告上了法庭,要求获得所有家产。那么丈夫外遇给妻子的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

一、丈夫外遇给妻子的保证书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保证书在不违反我国法律的条件下具有法律效应;

我国法律规定,凡是与法律相抵触的民事行为无效。同时《民法》以胁迫手段迫使对方实施的民事行为是无效的。如果是被胁迫写保证书,无论是内容还是手段都是违法的,也是无效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2条: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而保证书可以理解为在双方达成一定条件后,一方为了促使双方履行约定而给予的保证性的文件,保证书的订立正常情况下应该是属于自愿的,可以理解为合约的一种;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也就是说当事人在签订合约文件的时候需要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这一点,正常人年满18周岁都具有。个人保证书是民事上的承诺,即一种民事行为。婚姻中的双方明显已年满18,因此要对齐民事行为负责;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2条的规定,如果你们的保证书涉及了一下内容,那么它是无效文件:

4.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4.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4.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4.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53条的规定,给老婆的外遇保证书的条款涉及了以下内容,那么该条款是无效:

5.1、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5.2、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丈夫有外遇需写保证书,只要不是在威胁、欺骗等情况下让老公写的保证书,保证书的内容无害,那么就相当于两人达成协议,一方承诺另一方某些条件的文件,如再也不出轨等,这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具备法律效力。因此,不要觉得丈夫外遇给妻子的保证书可以随便写,或者觉得保证书就是哄人的,必要时候保证书是可以成为呈堂公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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