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族的风俗习惯是什么

如题所述

苗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人口众多,分布辽阔,湘西苗族属其中之一部。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苗族在服饰、节庆、婚嫁、丧葬、娱乐、礼节、禁忌、饮食等方面,形成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

一、服 饰
  湘西苗族的古代服饰,男女差别很小,一律是"色彩斑澜";上身穿花衣,下着百褶裙,头蓄长发,包赭色花帕,脚着船形花鞋,佩以各种银饰。

  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政府指令"服饰宜分男女"之后,变化较大,甚至有很多人全换上汉人服装。如今天的永顺、龙山等县的苗族,其服饰与汉族已无分别。但在花垣、保靖、凤凰、吉首、古丈、泸溪等县境内,苗族的服饰尚有特色。

  苗族男子的衣饰较为简单;头缠布帕,身穿对襟衣,衣袖长而小,裤简短而大,喜包青色裹脚。头帕有青帕和花帕两种,帕长一丈以上,有多至三丈的。缠戴时多成斜十字形,大如斗笠,衣服的颜色有花格、全青、全蓝等,其中以花格布衣最有特色。衣扣一般为七颗。有的青年男子,为使人欣羡自己的富有和豪爽,穿衣多到七件。最外层的衣服只扣最下边的一对纽扣,第二层衣服扣下面两对纽扣......以此类推,一直到扣完最里层的七对纽扣为止。这样,层层新衣全能由外看出,别有一种情趣。

  与苗族男子的简单衣着相反,苗族妇女的服饰十分精美复杂。

  头帕:苗族妇女的头帕,因地而异。凤凰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多加包短帕一珙,长三尺多,由额头包至脑后,连耳朵都包在内面。花垣等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喜用黑帕(父母去世者戴白帕),折叠整齐,包得平平正正,不偏不斜,末挽一道,恰齐额眉。吉首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头帕较杂,与凤凰县相接的地区包花帕,与花垣县相邻的地区包黑帕。泸溪、古丈和吉首东部地区的苗族妇女则包白色头帕。帕上绣有四对青色花蝶,朴素美观,独具风韵。所谓"头上帕子四个角,四个角上绣飞蛾",说的就是这种白帕。

  首饰:苗族妇女的首饰,造型精美,种类繁多。以制作的原材料分,有金饰、银饰、铜饰、铝饰、玉饰等,而以银饰最为普遍。从佩戴的部位分:有银帽、银盆、凤冠、苏山耳环、项圈、手镯、戒指、牙签、扣绊等,而以手镯和戒指必须常戴。从造型上分,仅耳环一项,就有瓜子吊耳环、石榴耳环、梅花针耳环、圈圈耳环、龙头耳环、梅花吊瓜子耳环、耙粑耳环、龙头瓜子吊耳环等等。

  衣裤及其他:苗族妇女的衣服,过腰大而长,衣袖大而短,没有衣领。袖口之大,约在一尺以上。胸前及袖口,习惯要滚边、绣花或缕纱,并要加上栏杆花瓣于其问。有的还需在开岔和放摆前后两面的边缘刺绣挖云钩。衣服式样一律是满襟,无对襟式。制作一套苗族妇女的衣裤,缝工、绣工精致的,需工日数十。裤子较短,裤脚较大。裤筒边缘的滚边、绣花或数纱与衣服相同。礼裙长而宽,下脚沿边满绣花纹,并滚栏杆及大小花瓣,五光十色,焯耀眩目。鞋子满绣花,头尖口大,后跟上耳,以便穿着。

  解放后,在一些苗汉杂居地区,苗族服饰受汉族的影响较大,一些青年已改着汉装。

二、节 庆
  湘西苗族的节庆较多,活动规模大。其中最富有代表性的有:

  1.赶年场。农历正月,湘西苗族人民最热心的是赶年场,其日期由各地自行约定。赶年场。那天,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身着节日盛装,互相邀约,成群结队去赶场。年场上,人流如潮,熙熙攘攘,异常热闹。人们不但可以进行物资交流,还可以参加或观看打秋千、舞狮子、玩龙灯、上刀梯等活动,青年男女也多利用这种机会,物*侣,谈情说爱。歌郎歌娘更是大显身手,三五结伴,说古道今,引吭高歌,互相唱和,或盘根,或祝贺,或叙述传统故事,或即兴演唱新词。唱的人愈唱兴致愈高,听的人愈听精神愈振。即使大雪纷飞,天寒地冻,年场也要如期举行。

  2.三月三。这是湘西苗族的传统歌舞节。这一天,苗族人民自动集中到约定的歌场上,参加对歌、听歌、跳舞、观舞,尽情欢乐。

  3.赶清明。这是湘西苗族特有的大型歌节,又称"清明歌会"。相传,因苗族多散居在偏僻的崇山峻岭之中,一切日常用品都必须到比较远的汉区赶场交换,常常受骗*。所以,苗族人民便相约以清明节这一天作为自己的场期,互相交换物资,同时会见亲友。这样。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今天的"清明歌会"了。

  清明歌会均有传统的中心会场。吉首市东部的苗族人民赶清明,其中心会场每年都在丹青的清明场上。到时,苗族歌手以手托腮,引吭高歌,你唱我和,喜气洋洋。有的唱到夜幕降临仍不肯散会,一直唱到通宵达旦。

  4.看龙场。每年从农历三月谷雨那一天算起,逢辰便是看龙El,习惯称做看头龙后十二天又轮转到辰日,再逢看龙之日,男女老少,均休息一天,踊跃参加。若在这天干了农活,就属于犯忌。因此,苗族人民对于"看龙"的事,非常重视。

  5.四月八。"四月八"是凤凰县落潮井乡一个小山头的名称。传说古代有一个名叫"亚宜"的苗族首领,领导苗民向统治者进行斗争。他曾组织各寨苗族头人在现在的"喝血坳"地方喝鸡血,发誓共同联合,战斗到底。并约定四月八日在某山头聚众起义。起义后,义军连连获胜,一直打到了四川、贵州。第二年的四月八日,亚宜不辛战死在贵阳市的喷水池附近。苗族人民为了纪念这位民族英雄,便于每年的四月八这一天,举行纪念活动,追思亚宜的业绩,为战死者扫墓。清代乾嘉苗民起义后,统治者禁止湘西苗族人民举行这一活动,致使苗族人民失去了一个 极其有意义的传统节日。解放后经国家民委批准,将"四月八"定为苗族统一的节日。

  6.六月六。这是远古遗俗,是苗族人民纪念六个男女祖先,希望自己也能生六男六女,繁衍后代的祭祖活动。每年的农历六月初六这一天,凤凰县落潮井一带的苗族人民都要在勾良山上举行盛大歌会。邻近的花垣、吉首等县和贵州的松桃、铜仁等地的苗族人民也都前来参加。到会人数常常达两三万人之多。

  7.七月七。这是苗族的传统鼓会,以吉首、矮寨坡、古丈穿洞一带最为流行。每年的农历七月七日,苗族人民便穿着一新,欢聚鼓场,击节敲鼓,翩翩起舞,纵情欢乐。

  8.赶秋。赶秋是湘西苗族的大型喜庆节日之一。每年的"立秋"这一天,苗族人民都要停止农活,身穿节日盛装,邀友结伴,兴高彩烈地从四面八方涌向秋场,参加或观看各种文娱活动。传统的秋场有吉首县的矮寨场、花垣县的麻栗场、凤凰县的勾良山、泸溪县的潭溪和梁家潭等地。这一天,秋场上人群摩肩擦踵,四周山坡,人影晃动,花团锦簇,歌音袅袅,笑语盈盈,十分热闹。

  赶秋的由来,有的说是赶"立秋日",有的说是"赶秋千"。相传很久以前,苗寨有个名叫巴贵。达惹的青年,为人正直,英武善射,深受众人仰慕。一天,他外出打猎,见一山鹰从空中掠过,便唾手拉弓,一箭射中了那只山鹰,同时坠下了一只花鞋。这只花鞋,绣工极为精巧,一看就知道是出自聪明美丽的苗家姑娘之手。巴贵达惹决意要找到这只花鞋的主人,在乡亲的帮助下,他设计、制造了一种可以同时坐八个人的风车形秋千,取名"八人秋"。立秋这天,他邀约远近村寨的男女前来打秋取乐。打秋千本是苗族姑娘最喜爱的活动,巴贵达惹想,那个做花鞋的姑娘,一定会来。果然,巴贵达惹的愿望实现了。在秋场上,他找到那只花鞋的主人--美丽的姑娘七娘。他俩通过对唱苗歌而建立感情,结成夫妻,生活十分美满。从那之后,人们沿袭此例,一年一度地举行这种活动,择配佳偶,形成"赶秋"盛会。

  9.樱桃会。苗山多樱桃树,每当春季樱桃成熟之时,苗族青年男女便相约聚会在樱桃林中唱和山歌,进行社交活动。此种活动,苗语叫做"柳比娃",用汉语直译的意思是"摘樱桃"。以花垣县和保靖县一些苗寨最为盛行。

  10.跳香会。跳香会流行于吉首、古丈、泸溪和沅陵一带,举行此会时,以跳舞为主,兼及其它游艺活动。

  苗族是一个古老而又多姿多彩的民族,自称"木"、"蒙"、"达木"、"达吉"。他称有几种情况,一是以服饰颜色而称"红苗"、"花苗"、"白苗"、"黑苗"等;二是以住地或种植的作物而称"高地苗"、"八寨苗"、"栽姜苗"等;三是旧时代统治者对他们的侮称,如"生苗"、"熟苗"、"麻布苗"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苗族"。广西的苗族占全国苗族人口5.5%,占广西人口1%,在广西各族人口中排在汉、壮、瑶族之后位居第四。全国苗族的主要分 布地在贵州和湖南,广西的苗族主要居住在与湖南、贵州、云南接界的广西北部、西北 部和西部的山区。苗族最大的特点是盛产各种木材和土特产,保持灿烂古朴的民族传统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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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4-03-15
苗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人口众多,分布辽阔,湘西苗族属其中之一部。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苗族在服饰、节庆、婚嫁、丧葬、娱乐、礼节、禁忌、饮食等方面,形成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 一、服 饰 湘西苗族的古代服饰,男女差别很小,一律是“色彩斑澜”;上身穿花衣,下着百褶裙,头蓄长发,包赭色花帕,脚着船形花鞋,佩以各种银饰。 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政府指令“服饰宜分男女”之后,变化较大,甚至有很多人全换上汉人服装。如今天的永顺、龙山等县的苗族,其服饰与汉族已无分别。但在花垣、保靖、凤凰、吉首、古丈、泸溪等县境内,苗族的服饰尚有特色。 苗族男子的衣饰较为简单;头缠布帕,身穿对襟衣,衣袖长而小,裤简短而大,喜包青色裹脚。头帕有青帕和花帕两种,帕长一丈以上,有多至三丈的。缠戴时多成斜十字形,大如斗笠,衣服的颜色有花格、全青、全蓝等,其中以花格布衣最有特色。衣扣一般为七颗。有的青年男子,为使人欣羡自己的富有和豪爽,穿衣多到七件。最外层的衣服只扣最下边的一对纽扣,第二层衣服扣下面两对纽扣……以此类推,一直到扣完最里层的七对纽扣为止。这样,层层新衣全能由外看出,别有一种情趣。 与苗族男子的简单衣着相反,苗族妇女的服饰十分精美复杂。 头帕:苗族妇女的头帕,因地而异。凤凰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多加包短帕一珙,长三尺多,由额头包至脑后,连耳朵都包在内面。花垣等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喜用黑帕(父母去世者戴白帕),折叠整齐,包得平平正正,不偏不斜,末挽一道,恰齐额眉。吉首县境内的苗族妇女头帕较杂,与凤凰县相接的地区包花帕,与花垣县相邻的地区包黑帕。泸溪、古丈和吉首东部地区的苗族妇女则包白色头帕。帕上绣有四对青色花蝶,朴素美观,独具风韵。所谓“头上帕子四个角,四个角上绣飞蛾”,说的就是这种白帕。 首饰:苗族妇女的首饰,造型精美,种类繁多。以制作的原材料分,有金饰、银饰、铜饰、铝饰、玉饰等,而以银饰最为普遍。从佩戴的部位分:有银帽、银盆、凤冠、苏山耳环、项圈、手镯、戒指、牙签、扣绊等,而以手镯和戒指必须常戴。从造型上分,仅耳环一项,就有瓜子吊耳环、石榴耳环、梅花针耳环、圈圈耳环、龙头耳环、梅花吊瓜子耳环、耙粑耳环、龙头瓜子吊耳环等等。 衣裤及其他:苗族妇女的衣服,过腰大而长,衣袖大而短,没有衣领。袖口之大,约在一尺以上。胸前及袖口,习惯要滚边、绣花或缕纱,并要加上栏杆花瓣于其问。有的还需在开岔和放摆前后两面的边缘刺绣挖云钩。衣服式样一律是满襟,无对襟式。制作一套苗族妇女的衣裤,缝工、绣工精致的,需工日数十。裤子较短,裤脚较大。裤筒边缘的滚边、绣花或数纱与衣服相同。礼裙长而宽,下脚沿边满绣花纹,并滚栏杆及大小花瓣,五光十色,焯耀眩目。鞋子满绣花,头尖口大,后跟上耳,以便穿着。 解放后,在一些苗汉杂居地区,苗族服饰受汉族的影响较大,一些青年已改着汉装。 二、节 庆 湘西苗族的节庆较多,活动规模大。其中最富有代表性的有: 1.赶年场。农历正月,湘西苗族人民最热心的是赶年场,其日期由各地自行约定。赶年场.那天,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身着节日盛装,互相邀约,成群结队去赶场。年场上,人流如潮,熙熙攘攘,异常热闹。人们不但可以进行物资交流,还可以参加或观看打秋千、舞狮子、玩龙灯、上刀梯等活动,青年男女也多利用这种机会,物色情侣,谈情说爱。歌郎歌娘更是大显身手,三五结伴,说古道今,引吭高歌,互相唱和,或盘根,或祝贺,或叙述传统故事,或即兴演唱新词。唱的人愈唱兴致愈高,听的人愈听精神愈振。即使大雪纷飞,天寒地冻,年场也要如期举行。 2.三月三。这是湘西苗族的传统歌舞节。这一天,苗族人民自动集中到约定的歌场上,参加对歌、听歌、跳舞、观舞,尽情欢乐。 3.赶清明。这是湘西苗族特有的大型歌节,又称“清明歌会”。相传,因苗族多散居在偏僻的崇山峻岭之中,一切日常用品都必须到比较远的汉区赶场交换,常常受骗上当。所以,苗族人民便相约以清明节这一天作为自己的场期,互相交换物资,同时会见亲友。这样.久而久之,便形成了今天的“清明歌会”了。 清明歌会均有传统的中心会场。吉首市东部的苗族人民赶清明,其中心会场每年都在丹青的清明场上。到时,苗族歌手以手托腮,引吭高歌,你唱我和,喜气洋洋。有的唱到夜幕降临仍不肯散会,一直唱到通宵达旦。 4.看龙场。每年从农历三月谷雨那一天算起,逢辰便是看龙El,习惯称做看头龙后十二天又轮转到辰日,再逢看龙之日,男女老少,均休息一天,踊跃参加。若在这天干了农活,就属于犯忌。因此,苗族人民对于“看龙”的事,非常重视。
第2个回答  2012-03-25
黔东南、湘西、海南岛和广西融水的苗族,主食大米,也有玉米、红薯、小米等杂粮;黔西北,川南,滇东北的苗族,则以玉米、土豆、荞子、燕麦等主食。黔东南地区的苗族把糯米饭和蔬菜一起封存坛内,一、二个月后再取食的醅菜,是一种特具风味的酸腌菜。饮酒的嗜好十分普遍,凡遇婚丧、节日或亲友来访,都用酒招待宾客。

苗族的建筑在各地也有很大差别。黔东南居民住木制平房和楼房。楼房一般为两层,建筑形式多为“吊脚楼”(即按山坡斜度竖桩,在桩上建筑),屋顶为双斜面。顶棚上层贮藏粮食、杂物,吊脚楼下堆放杂物或圈养牲畜。湘西和贵州松桃等地,采用木质结构、双斜面瓦顶或草顶平房,每幢3~5间,“偏厦”作灶房或牲口圈。过去,地主或富裕人家还筑有庭院,并砌高墙或石碉围护。云南文山地区苗族居民住宅的墙壁多用竹条编织、外面糊上泥土的方法建造,屋顶为平形草顶。昭通地区的苗族居民多住“权权房”,即一种用几根树干交叉搭糊,盖上茅草,用树枝或竹子编织、糊泥作墙的房屋。一般隔为两间,人畜各一。海南岛苗族住的是长而窄的茅草房,三间一幢,屋檐较长,檐下走廊是休息的地方。川南和黔西北的苗族多住士墙草顶或瓦顶的房屋。

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的小家庭,财产由男子继承,主妇在家庭中享有较多的权力和地位。年老父母一般由幼子供养。有的地区,有父子连名的习惯,子名在前,父名在后,平时都只呼本名,不连父名。由于受汉族宗法封建的影响,有的制定字辈、建立宗祠、修纂家谱。苗族青年男女婚姻比较自由,男女青年通过“游方”(黔东南)、“坐寨”(广西融水)、“踩月亮”(云南文山、楚雄)、“跳花”(黔中、黔西)、“会姑娘”(湘西)等社交活动,自由对歌,恋爱成婚。云南楚雄等地有“姑娘房”制度,以便择配良偶。也有父母包办婚姻的,一般通过亲友撮合,讲门当户对。苗族妇女有婚后“不落夫家”的习俗,特别在黔东南至今仍有保留。有的地区苗族还有“还姑娘”、“转房”、“妻姊妹婚”等习俗。
第3个回答  2018-03-31

一、服 饰

湘西苗族的古代服饰,男女差别很小,一律是"色彩斑澜";上身穿花衣,下着百褶裙,头蓄长发,包赭色花帕,脚着船形花鞋,佩以各种银饰。

二、节 庆

1.赶年场。农历正月,湘西苗族人民最热心的是赶年场,其日期由各地自行约定。赶年场。那天,男男女女,老老少少,身着节日盛装,互相邀约,成群结队去赶场。年场上,人流如潮,熙熙攘攘,异常热闹。 

2.三月三。这是湘西苗族的传统歌舞节。这一天,苗族人民自动集中到约定的歌场上,参加对歌、听歌、跳舞、观舞,尽情欢乐。

3.赶清明。这是湘西苗族特有的大型歌节,又称"清明歌会"。

4.看龙场。每年从农历三月谷雨那一天算起,逢辰便是看龙El,习惯称做看头龙后十二天又轮转到辰日,再逢看龙之日,男女老少,均休息一天,踊跃参加。若在这天干了农活,就属于犯忌。

生活习俗

吃:1.吃油茶。油茶是将油炸后的爆花米,掺水煮成的待客茶,客人喝了,主人高兴,不喝,则视为瞧不起主人。有的还要喝3杯,第一杯是油茶,第二杯是苦茶,第三杯是甜茶。2.吃山 泥鳅( 晰蜴,统称 四脚蛇)。将处理后的山泥鳅加少量米粉,一起腌入坛子内,用来招待贵客。3.吃青菜。农历过年喜欢吃青菜,一般不切碎。 


住:1.吊脚楼,吊脚一般2-3屋,飞檐翘角,并有走廊围白木质栏杆,栏杆雕有各种图案。吊脚下层用来贮藏粮食,存放农具、堆放柴草、土灰,或圈牛、羊、猪及厕所等。上层为人居住。2.火炉,形状为方形,高60-70厘米,上面周围用木板盖好,四周用砖、石砌好,中间围成正方形火塘,用来烧火做饭,周围下层为空间,用以关鸡、鸭。天冷时,主、客人都坐在火炉上,说笑、谈论家事和休息。火炉上吊有一个不同形状的木架,将种子、茶叶篓、草鞋等挂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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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2-03-25
苗族是我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人口众多,分布辽阔,湘西苗族属其中之一部。在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中,苗族在服饰、节庆、婚嫁、丧葬、娱乐、礼节、禁忌、饮食等方面,形成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

一、服 饰
  湘西苗族的古代服饰,男女差别很小,一律是"色彩斑澜";上身穿花衣,下着百褶裙,头蓄长发,包赭色花帕,脚着船形花鞋,佩以各种银饰。

  清代雍正年间"改土归流",政府指令"服饰宜分男女"之后,变化较大,甚至有很多人全换上汉人服装。如今天的永顺、龙山等县的苗族,其服饰与汉族已无分别。但在花垣、保靖、凤凰、吉首、古丈、泸溪等县境内,苗族的服饰尚有特色。

  苗族男子的衣饰较为简单;头缠布帕,身穿对襟衣,衣袖长而小,裤简短而大,喜包青色裹脚。头帕有青帕和花帕两种,帕长一丈以上,有多至三丈的。缠戴时多成斜十字形,大如斗笠,衣服的颜色有花格、全青、全蓝等,其中以花格布衣最有特色。衣扣一般为七颗。有的青年男子,为使人欣羡自己的富有和豪爽,穿衣多到七件。最外层的衣服只扣最下边的一对纽扣,第二层衣服扣下面两对纽扣......以此类推,一直到扣完最里层的七对纽扣为止。这样,层层新衣全能由外看出,别有一种情趣。

  与苗族男子的简单衣着相反,苗族妇女的服饰十分精美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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