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教师教龄津贴

如题所述

各县直学校、乡镇(街道)学区办:
      根据《关于教师教龄津贴的若干规定》(劳人薪〔1985〕40号)规定,结合近期工作实际,现将2022年正常调整教龄津贴及学历提升工资变动工作通知如下,请各单位及时办理并按时上报相关资料。
      一、教龄津贴调整标准及要求
      1.标准:教龄满5年不满10年的每月3元;满10年不满15年的每月5元;满15年不满20年的每月7元;满20年及以上的每月10元。
      2.执行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3.2022年首次享受教龄津贴对象:2017年参加工作及2017年以前参加工作的部分教师(指教龄与工龄不是同一时间或教龄有间断)。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事业单位管理人员不享受教龄津贴。
      4.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一是清理2022年1月起首次享受教龄津贴人员,填写《教师教龄津贴审批表》(附件1)和《2022年教龄津贴审批花名册——首次享受教龄津贴花名册》(附件2.1);二是对已享受教龄津贴的教师,达到正常增加教龄津贴5元、7元、10元标准年限的,填写《2022年教龄津贴审批花名册——正常增加教龄津贴花名册》(附件2.2)。
      5.教龄以实际从事教育教学时间计算。参加工作后脱产进修期间或在教育部门外的行政和其他事业单位工作期间均不能计算教龄,并在备注栏注明不计算教龄的原因。教师教龄津贴审批表简历,应从参加工作前最后一次在普通大中专等全日制学校读书开始据实填写(参照样表),简历中的月份不能体现出间断。
      6.教龄津贴可不录入“贵州省人事工资管理系统”中的津贴补贴栏目。
      7.上册时间。本次调整后的教龄津贴在2022年10月上工资册,并补发2022年1月至9月的月增资额。
      二、学历提升工资变动
      1.办理对象:截止2022年9月13日,还没有达到相应学历起点岗位及薪级工资且已转正定级的在编教职工。
      2.起薪时间:2022年10月1日起,于2022年10月上工资册。
      3.起点岗位及薪级工资
      中专:专技十三级、2薪级;专科:专技十三级、5薪级;本科:专技十二级、7薪级;双学士学位本科:专技十二级、9薪级。
      4.办理要求:各单位进行自查,如有办理对象,请填报学历变动个人审批表(附件3)和学历变动工资变动花名册(事业)(附件4),教育局汇总后统一办理工资变动审批手续。
      三、上交资料及时间:
      1.上交资料:附件1至4纸质资料一式一份及其电子文档。
      2.上交时间:2022年9月20日前,如逾期未交,则视为没有办理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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