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员工来说,只要过错方不是自己,那么员工就有权利向公司索要经济补偿金。因为公司多方面排挤员工,让员工无法在继续待在公司上班,所以不要害怕得罪公司,而是拿到自己应有的赔偿。
因此,我有以下几点建议想要与大家分享:
一、与公司协商
既然公司想让员工主动离职,那么就证明公司对员工有不满意的地方,所以才会逼迫员工离职。但是为了更好的去解决这件事情,最好是找到一个合适的机会与老板交流,看一看是否有挽回的余地,或者是公司是否愿意拿出这笔钱来解决,否则将会花费大量的时间浪费在这件事情上。因为公司是以“利益”为主,除非是我们对公司有价值,否则很容易受到打压,甚至是不公平的对待,所以在我们为公司着想的时候,一定要看公司是否值得我们去付出。
二、劳动仲裁
只要劳动者的利益受到损害的时候,我们手里又有充分的证据,那么就可以向劳动局投诉,然后等待案件立案。因为他们也会有筛查的一个过程,一旦审核通过以后,劳动局就会下达一份出庭通知书,无论双方任何一方没有出庭都视为放弃主诉,所以即便是被告方故意拖延,最终影响大的还是被告方,甚至是还会拘留、赔偿。而且一般情况下,经济补偿金是按照员工工作年限发放,不满6个月按照0.5倍发放,满6个月不满1年按照1倍发放。
其实无论我们选择哪一种方式,目的都是为了高效的解决问题,因为大家的钱都不是大风刮来的,而是辛辛苦苦赚来的,不仅付出了劳动力,还花费了宝贵的时间,所以不要放弃,而是与公司抗衡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