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张先生是江苏省扬中市某村村民,因镇政府联盟路建设,张先生房屋属于拆迁范围之内,后当地镇政府认为因联盟路仅仅占用张先生房屋面积不大,为减少拆迁成本,镇政府决定放弃对张先生的房屋的拆迁。对于镇政府不征地不拆迁,张先生予以欢迎,但是镇政府在2021年重启联盟路的建设,联盟路的施工范围与张先生房屋紧紧相邻,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张先生一家人为此整日坐立不安,非常恐惧担心,而且施工的噪音、灰尘污染非常严重,张先生一家深受其害,镇政府从未表示过任何补偿。张先生一家人针对安全隐患问题,多次交涉,征收方不予理睬,继续实施侵权行为,无视张先生家人和房屋的安全。被迫无奈之下,2021年8月份,张先生委托北京万典律师事务所郭士龙、管众二位律师代理案件,万典律师介入后,协助张先生向当地交通运输局申请对征收方的违法建设行为进行查处,针对交通局不予查处、不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又向扬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紧接着张先生还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征收方停止施工并予以赔偿。在案件开庭审理之前,万典律师又向市政府提交《关于督导某镇人民政府合法施工,合理解决历史遗留问题的法律建议函》,在众多法律程序共同提起的情况下,征收方感觉到了巨大压力,选择与张先生协商沟通,最终双方达成一致,张先生撤回起诉,两个月时间案件快速圆满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