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缓刑需要经过司法局吗!?

如题所述

判处缓刑不需要司法局同意,但是判处缓刑之后需要司法局接收并且进行监管。
法律分析
判了缓刑司法局不接受,不影响法院判决。法院判缓刑的,司法局无权不接收。当然,如果犯罪人不居住在该司法局辖区的,法院应当将犯罪人移送其居住地的司法局执行。对矫正对象的接收是一项严肃、严格的法律程序,它以权力机关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或决定为依据,以法律文书和相关材料为载体,以履行法律手续为表现形式,因此司法局应当接收。如果法院给判缓,会给当地司法局发函,司法局安排司法所对被告人进行社会调查,一般没有特殊情况司法局都会接收的。即使不同意接收,只要有人愿意接收司法局就行,可以让法院再次发函,如果检察院量刑建议是缓刑,也可以让检察院发函到司法局进行社会调查。司法局不接收,法院会很为难,因为把判缓刑了也没有地方收留进行矫正。(一)适用缓刑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二)犯罪分子确有悔改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即法院认为不关押也不至于再危害社会。以上两条缺一不可。(三)刑法规定,对累犯,不论其刑期长短,一律不能适用缓刑。缓刑就是在判决了刑期之后可以暂缓二年执行,只要在这个考验期之内履行了自己的责任将不再执行原来的期限,但对于在判决了之后就要及时的到当地部门进行办理,从而确保犯罪人员在规定的时间之内不会再犯任何的错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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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3-07-13
缓刑的决定权在法院,不在司法局。司法局也不管缓刑的问题,司法局只负责缓刑期间的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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