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其父亲与2005年共同购买一套住房,并共同在房产证上签名,2008年时甲意外死亡,后2009年其父母亦去先后去世,甲有兄弟姐妹3人,1女,请问甲兄妹3人、其儿女各占产权百分比多少?
有配偶,健在
有配偶,健在,房产证上是父子二人的名字。
追答有配偶呀?配偶可是很重要的一个人啊,楼主怎么能在开始询问时忽略呢?
1、初始产权:
房产证上有2个人的名字:父亲、甲。
该房产为父、甲共有,各占1/2。
父的1/2房产,为其夫妻共有财产,父、母各占房产的1/4;
甲的1/2房产,为其夫妻共有财产,甲、配偶各占房产的1/4。
2、甲死亡后:
房产的1/4是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是:父、母、配偶、女共4人,每人各继承遗产的1/4(即该房产的1/16)。
此时,该房产的产权构成是:父、母各占有5/16(两人加在一起共占有5/8),配偶占有5/16,女占有1/16。
2、父母死亡后:
5/8房产是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继承人是兄弟姐妹、女(代位继承),共4人,每人各得遗产的1/4(即该房产的5/32)。
此时,该房产的产权构成是:配偶占有5/16,女占有7/32,兄弟姐妹每人各占有5/32。
换算成百分比的话,产权构成是:
配偶:占有31.25%;
女:占有21.875%;
兄弟姐妹:各占15.625%。
多说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