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中有个老人,70多了,年轻时一直没有结婚,没有孩子。年老以后,找了个老来伴。老来伴婚前有两个女儿。均已成家。平时无来往。
老两口之前靠卖菜和修鞋自给自足。现在老两口生病了。没有人照顾。请问他们这样能算孤寡老人么?能申请住敬老院吗?
那像他们这种情况怎么办?一个中风(75岁),一个心脏病(85岁)……在家没人照料肯定不行的啊……
儿女是妻子在再婚前生育的,再婚时子女已经成家,也就是说,老夫妻中的丈夫没有抚养过妻子的子女,现在妻子的子女也需要来赡养这个老人(丈夫)吗?
追答不用抚养丈夫,但要抚养妻子。
只有双方都没有儿女的情况下,才算五保,由村委会负责。
那个这个丈夫怎么办呢?没有孩子,因为有妻子,又不能住养老院……没人照顾……
追答按照婚姻法,女方的女儿必须赡养继父。
第二十七条 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歧视。
继父或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