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用自己的房子帮亲戚抵押担保贷款,目前已到期可亲戚无力偿还,我如何才能保障我父母利益?

我父母将房产为亲戚做连带责任担保抵押向银行借了40万,2010年时,我反对再担保,当时已经帮亲戚担保了8年了,但当时亲戚无力偿还,而父亲又碍于兄妹情分,从而又续签了保担合同,但10年签的担保合同就只有20万了,因为亲戚找人向银行代款20万,亲戚自己做担保人(亲戚自己的房子是属于集体房产证,不能直接拿去银行抵押贷款,所以找人去银行贷款,用自己的房子做了抵押担保,这份合同于12年9月份到期),亲戚用自己的做抵押担保贷款的20万偿还了我家房子抵押担保中的20万,所以10年我家签的那份合同就只有20万的债务了,转眼12年了,我家帮助亲戚抵押贷款10年了,这期间我家未要过亲戚家一分钱的。目前最重要的是,亲戚无力偿还,而我家的抵押合同已经到期,亲戚的房子又做了抵押担保(都是在同一个农村信合社办理的),这种情况下,亲戚的房子可以出售吗?亲戚的房子属于集体房产,那亲戚答的那份抵押贷款合同有效吗?我家的抵押担保合同到期6个月后是不是就可以不承担责任了呢?请求专业高人指点,万分感谢!!!抱歉目前财富值不高,只能给出这么多。

连带抵押担保,就意味着当被担保责任人(你哪位亲戚),到期不能履行责任,其责任就由担保人来履行。
所以,实际上,银行的40万,是你父亲用自己的房产担保贷的40万(到期,银行只找你父亲要,并且还有贷款利息)。不知你亲戚那20万,是否已经冲抵银行那40万种的20万?如果冲抵,银行应该另外再给你父亲出具手续(或者,你亲戚把那20万,已经交给你父亲,你父亲已经到银行还了20万)。余下的20万,你亲戚在贷款日到期前交给你父亲。负责,这20万应该由你父亲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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