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找领导递交辞职信,但是领导拒签。之后又找了他四五次,可能是后来我言语上有些冲撞他,所以他坚决不签。因为搬家后上班要单程四个多小时的路,所以我只做到3月12日就没再去上班,走之前也和他说过这个情况。3月26日另外一个领导打电话说要我过去做工作交接,还说那个领导应该已经同意我离职。但是我过去做完交接后那个领导还是不肯签。这个公司都是当月发当月的工资。3月15日账面上的工资只打了平时的一半。如果没有离职证明会不会对我有什么影响?会不会影响社保和公积金关系的转移?另外:我的户口和档案没在这个公司。
可是和他说要辞职到现在都已经一个月了,难道要我现在再发邮件,再去上一个月的班?等到四月底吗?而且我现在已经很难去上班了。如果没有离职证明会不会对我有什么影响?会不会影响社保和公积金关系的转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