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名额分配政策如下:
上海市实验性示范性高中、现代化寄宿制高中将部分招生计划按比例分配到初中的招生方法称为“名额分配”招生。
区县教育行政部门将市教委下达的“名额分配”招生计划,严格按照本区县各初中学校应届毕业生在籍且在读报考人数比例,将招生名额平均分配到本区县内有关初中学校。
各初中学校须向考生公布“名额分配”招生信息(包括招生学校、招生人数、招生要求、录取办法等)。考生按本人志愿,根据分配在本校的高中学校和计划,在“提前录取志愿”栏内填报一个“名额分配”志愿。
20%招生分配到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也就是学校招生总计划X65%X20%的数量分配给不选择生源的初中学校。简单说来,就是分配到校,属于校内竞争。 80%分配到区,区内的各学校都可以凭能力竞争。这主要是区内竞争。与目前正在进行的零志愿类似。
以上海中学为例,假设上中该年计划招生100人,那么通过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的人数将占据计划总数的65%,也就是65人。在65人里,有百分之20%也就是13个名额将分配到各区不选择生源的学校中去(主要是指公办学校),其余的52的个名额将分配到各区所有学校(包含民办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