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关于发票红冲与作废的问题

大家好!我八月份开出一张普通发票给客户,但十一月份客户要我发票重开一张,我就按对方要求开了一张十一月份的,由于一时糊涂把八月份日期的那一张发票联作废后并进行红冲了,这种情况有什么补救的方法吗?会不会出什么问题!请大家帮帮忙!
我们是服务业普通发票,我身边的人说只要在那张作废的发票联作废章的后面盖上我的私章就行了,这样的做法对不对?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题中情形正确的税务处理为:

1、取回原发票联(即8月份开具的发票),加盖“作废”章或注明“作废”字样。
2、按照上述作废的发票联,以红笔开具一份红字发票,并注明“冲销****号发票”等类似字样。该红字发票的发票联无需撕下,留在发票本上。将上述作废的发票联附于该红字发票联后。
3、撕下上述红字发票的记账联,据以入账,冲减11月份营业额。
4、重新开具正确的发票,发票相关联次用途按正常开票程序处理,相关会计处理按正常业务核算办法处理(即重新确认营业额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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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7-12-03
应该不会有什么大问题吧,作废了在红冲应该是没有用的吧!还有你那张发票是什么时候作废的,十一月份应该是不能在作废的,值得红冲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07-12-03
当月发票才能作废,而隔月的发票只能开负数。超过90天就不好开负数了~~~另外,开负数要对方单位提供拒收证明,带好所需资料到税务所办理相关程序。再回来开负数。当然各个税务所要求的资料不一样,你可以先咨询一下专管员。
第3个回答  2020-12-30

发票的领用、作废、冲红、存档应该如何做?财务人员应该要学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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