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A、B、C三家公司,B持有C100%股权,A支付B1000万,B转让C100%股权给A,A、C企业合并,在此过程中,A取得长期股权投资控制C,失去了1000万,B得到了1000万,失去了对C的长投,C什么也没得到,什么也没失去,只不过换了一个老板,为什么却要A的长投和C的所有者权益抵销呢?若A直接投给C,倒是可以理解。
您好,谢谢您的回答。可教材上说,购买日必须由购买方编制抵销分录,借:股本、资本公积等C方的所有者权益,贷:长期股权投资(A方)和少数股东权益(不是100%持股情况下),就如上例,A取得长投时,付出的是银行存款,都是资产类,一加一减,A方的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均没变(个别报表),C方的什么数值都没变,购买日编合并资产负债表,双方数据加起来不就行了吗?为什么还要编个抵销分录,目的是什么?
追答不行,因为从整个集团来看,股本没有那么多,所以股本不能加。而这个抵销分录实际上就是有点把双方的资产加起来的意思(不过是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同时调整了股本,资本 公积等等。你理解的双方数据加起来,资产是可以(不过是按照合并方的会计政策)。股本没有那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