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写有借条,但是却不还钱如何走法律途径追款,谢谢帮忙,需要详细步骤

如题所述

写好起诉状,带你的身份证、借条,去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基层法院立案庭起诉,你须预交诉讼费。主审法官通知被告应诉,进行调解,双方约定还款额、期限、违约责任,达成协议的,法院制作调解书;调解不成,法院开庭审理、判决。被告逾期未履行,拿调解书〔判决书〕、你身份证、法官出的生效证明,立执行案,由法院执行局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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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18
  欠债不还,债权人可持借条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欠债人不执行法院判决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第2个回答  2012-04-11
可以向借款人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起诉时,借条作为证据,如果数额较大的借款,出借人还要提供相应的银行取款或划款凭证。
诉请被法院支持了,凭判决书向法院申请执行。
第3个回答  2012-04-11
去借款人住所地法院进行起诉

胜诉后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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