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后用人单位以开错单给公司造成损失的理由扣除我一千元工资,请问这样合法么?我该怎么做?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不合法。
法律依据你已经知道了。这样扣是违法的。
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要求公司提供该损失确因你开单失误造成的证据;责任是如何区分的,你的上级主管是否也应承担督导管理责任,1000元的损失是如何得出的......这些公司都要举证,若是无法举证则扣款时违法的,属克扣员工工资。追问

我现在已经不是那公司的员工了,单也确实是我开错的。

追答

没关系啊。
带上可以证明曾经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去申请仲裁。要求支付你被克扣的工资。
公司要说是赔偿,他就要举证。没有证据,仲裁庭就要判公司支付被克扣工资。
若是你觉得公司有充分的在证据可以证明是你给公司造成的损失,那就别仲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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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4-13
开错单应该是属于工作失误,如果是财务发票的话,开错,补一张就完了,所以要确认这个单是否有直接的经济结果,而且你在这个过程中是什么责任,比如,这个单是给收银员的,本来该收1000,你写的100,那么差的900由你个人承担一点问题都没有,如果这个过程你还有复核人的话,那么扣你的钱就不会到900。

简单讲,损失是损失,工资是工资。公司制定的惩罚制度是公司制度,制度直接影响你的工资,损失是经济关系。如果你因为工作绩效不好那么你的工资在北京不会低于1260元,但是你造成了直接经济损失那么让你赔100万都有可能。你那人力资源操作有误。
第2个回答  2012-04-13
公司的做法合情不合法。

公司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扣了你部分工资、以及全部的经济补偿,如果还不够弥补损失,应该提起民事诉讼,要你继续掏钱。追问

那你的意思是如果公司要告我,我就要赔钱!

追答

是的,这是民事索赔,和你劳动合同关系是两码事。

例如,司机撞车,全部责任,赔偿10万。公司代为赔偿后,有权向司机追偿。如果司机不干,要辞职走人。那么工资结算的时候,按照劳动合同法来处理。

双方解除合同后,司机就不是公司的员工了,不受劳动合同法约束了。那么剩下部分,公司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索赔。

如果不这样,员工在辞职前或者知道公司要辞退他之前,故意破坏公司或社会财产,让公司背黑锅,那公司就活该倒霉吗?

追问

我辞工到现在还没签订解除劳动关系的任何文件啊!况且开错单这件事也是在我离开公司之后才知道的!而且在我进入公司之前他们也没跟我说过如果造成公司损失就要赔偿啊?

追答

解除劳动合同只要你提交辞职报告,企业法人签名同意即可算解除,双方结算工资时的纠纷属劳务纠纷。

员工因自己的失误造成公司损失,要承担民事赔偿。这是民法通则规定,你不懂法不成为免责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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