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始,我到自己家门外去小解,无缘无故被对方骂了一顿(两个相隔几十米),我打电话给我的女婿,等我女婿到了之后,到他家门外又去骂回来,然后吃饭,吃完饭,在自己家阳门口坐着,对方带刀从家里出来朝我们冲过来(是冲到我家阳门口的,但是是在一条他们必经的公共路上),我拿自来水管(装修留下的,也是以防对方带凶器,放在阳门里面的,口供上是说随手拿的)跟我女婿拿木棍(我给他的),把对方打了,造成对方左手断了(经医院检查,手骨断的位置很理想,不需要插钢管),头部也打的肿起好几个苞,没有脑震荡,我们这样打了他,是正当防卫吗?需要负什么法律责任吗?会刑事拘留吗?需要坐牢吗?
前几个月,有一次是被对方造成我的伤害,眼角被他用钥匙刺到,缝了8针,我没有报警,对方付了医疗费,拿了东西来看望过一次,对方还有案底的,但是没做过牢
再问一下:一,对方是到我家围墙外来的,是跑过来的(他家跟我家就间隔20米左右)。二,对方是拿刀过来的,是亮出刀来,但是没有证人看到,只是说他确实是带刀,但是没看到他拿刀出来,只有当事人看到。三,我们拿水管、木棍打他,口供上是说去打他的刀的,并不是直接打人去的。四,致对方手骨断了,属于轻伤吗?五,如果他带着刀他承认的,他会受到什么法律责任吗?麻烦再帮我分析下,谢谢!
他没有刺伤我们,没有证据说明他拿刀就是来刺我们的,而且还是在一条到他家的必经之路上,有人可以证明他是拿着刀,但是说是放在口袋里的,没有看到他拿刀出来,就是这个刀的问题上,如果告到法院,法院会怎么判?而且当时打架的时候报警是他们报的,派出所说我们造成他轻伤了,要刑事拘留的,这个说法成立吗?
追答这样说来,对方根本没有亮刀,那就不能说有对你们实施伤害的故意,所以你构成不了正当防卫。
现在构成轻伤,如果警察以故意伤害为案由立案,检察院起诉至法院,还是要请一个律师为你们做无罪辩护。
重点一是那把刀,他到底有没有亮出来,最好有证据证明他亮出来,并有伤害你们的故意;第二,要说明你们拿自来水管和木棍一定要说随手拿的,不能说事先准备;三是之前那次打你的经过要向法庭讲清。
我们的口供上是说他拿刀来刺我们的,我们也是去打他的刀的,以免他伤到人,但是这个拿刀出来,没有人证,没有人看到,第二点我们就是这么说的,因为我家还在装修中,所以自来水管和木棍是装修留下的,放在墙边的,我们随手拿的,第三点,派出所说一回归一回,只能到要上法院的时候请律师说了
追答具体还是请个律师进入再作详细分析,这个案子还是2个关键点,是否亮刀,和你们是否预先准备凶器。之前您被打的事情虽然一回归一回,但是可以说明,对方有故意实施加害的历史,有佐证这一次继续实施加害行为的可能,希望帮到您。
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对方没有造成我们任何伤害,就不算正当防卫吗 ?但是他是拿刀来的,等我们被刺伤了,那我们不是没有正当防卫这个可能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