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10年6月在外省购买了一辆货车跑货运,挂靠在外省的运输公司。但是是自己经营。运输公司只收取管理费和代缴保险。2012年2月 货车出事故,无法修理再运营。由于没进车损险 保险公司不理赔,故未报案。车辆报废卖了废铁。由于路途遥远,我和运输公司通过电话后,5月份我把车辆手续,牌照以及车辆损毁的照片通过快递寄给了运输公司,他们也承认收到了。但是7月突然收到了法院的传票,运输公司起诉我,要求我给付2012年6月-2013年6月的保险费和管理费,并且还说我违约,要给违约金。,我手里只有当初寄手续给运输公司的快递单子和车辆损坏的照片。请问下这种情况我是否违约。应该怎么处理,应诉有多少胜算? 鄙视黑心公司。求助热心朋友 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