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搬家了,要求员工无条件接受,要么就自己辞职,要怎么做才能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呢

太感谢你了,问题是老板发话说了,没有任何协商的余地,这是公司经营的需要,关键是搬家后合同上的工作职位都不存在了,说安排做其他工作,还恐吓我们说合同上是这样写的“公司有权临时安排员工做其他工作”,叫我们告他都可以,请律师他都不怕,太嚣张了点吧,本质上是公司要缩减人员,但不想给赔偿金,所以就逼我们自己辞职,没有任何优待条件,工作上说见啥做啥,要如何走正常程序要求他解除劳动合同呢?急急急啊

公司搬家是内部经营管理的需要,不能强迫员工接受;也不能让员工辞职。如果公司搬家后,确实上班困难,可以与公司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协商条件是,公司根据员工在本公司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不能选择自己辞职,个人提出辞职是没有经济补偿金的,而且也不能享受领取失业金的待遇。公司外迁是一种普遍行为,如果公司安排班车,可以考虑去上班。服从安排对于员工而言是必须的。总之,要等待公司解除你的劳动合同,你才能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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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1
公司的要求,无法律依据。如果因公司搬迁而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公司应当提前30日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或额外支付员工一个月的工资(代通金)。同时,公司还应当根据员工的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每满一年补偿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补偿半个月工资)
第2个回答  2012-07-21
公司异地搬迁,属于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员工可以接受并随迁,也可以不接受而终止劳动合同。,公司需要按照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公司的要求是违法的,没有法律依据,可不予理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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