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的律师代理词是否需要给原告看?律师说代理词与原告没有关系,不让看。

1、律师在开庭前一直给我灌输和解的思想,在开庭时表现恶劣,解说证据花了1个多小时,词不达意,口语很多,书记员记录时都是法官总结律师的意思后问他是不是这个意思。提交证据时时间都浪费在找资料中,给法官当庭斥质他,说他收了原告的律师费,而不对原告负责,连资料都没整理,浪费法庭的时间。另外还经常自言自语说时间紧,有65%的证据法官问他与案件有没有关,他直接说与本安无关。2、我是原告,我的律师说代理词与我没有关系,说没必要给我看。

代理词是律师的劳动成果,也是代理案件时就案件发表的专业意见,律师对该代理词享有相应著作权,从保护著作权手段角度,律师可以不给当事人看。当然,从代理案件效果来看,律师一般会尽量就代理词有关内容与当事人交流(但不一定给当事人看全部内容)。不管如何,是否给当事人看,由律师决定。这里不涉及所谓当事人知情权问题。 ----建议律师也好,非专业人士也好,发表意见尽量慎重和专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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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30
当事人具有知情权,代理律师应当尊重和配合委托人,应当给当事人看,它也是律师完成代理业务的工作一部分。并且代理词是公开的,与当事人有切身利益关系的。

你找的律师对你太不责任了,而且缺乏律师职业道德,没有为当事人尽心服务,如果不满意你可以另外换律师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30
不知道你说的是哪方律师,如果是被告律师其代理词不给原告看是很正确的,要防止原告在庭审前获知被告的辩护思路。如果是原告律师,则应当与原告之间就代理意见进行沟通,在庭审前就针对代理词的主要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3个回答  2012-07-30
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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