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试用期内,怎样从事业单位辞职?

我在一个县里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只工作了半个月,仍在试用期内。现在想去报考外省另外一个事业单位,我该如何做?越详细越好。如:该如何提出申请?是向单位领导提出申请还是直接向县人社局提出?我的档案该如何调走?报到证怎样办理新的?越详细越好,因为我确实不想在这里干了,专业不怎么对口,工资也非常非常低。满意答案另有加分。
注意:我注重要的答案是辞职的详细过程。比如向谁申请辞职,指到底是向县里组织部的人才科提出申请还是向自己所在单位的正职领导提出?
还有,我刚刚问了我们单位办公室主任,说是我已经被正式录用,不用签合同,等到明年考核转正就是正式人员。

第1个回答  2012-07-30
你是试用期不干,可以和单位领导提出申请
第2个回答  2012-07-30
走正常辞职流程,写辞职报告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29
在试用期内辞职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4个回答  2012-07-31
应该是向你直接领导提交辞职信。
第5个回答  2012-07-30
办理正常的辞职手续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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