测度幸福指数的方法主要为三种:
1、主观指标体系:不丹、英国、OECD、世界价值观研究所、新经济基金会等,均采用此种方法,其主要透过调查问卷和访谈形式,测度被访问者的生活满意度(收入、就业、健康、休闲等),以及对社会、生态环境、政府治理等方面的主观评价。
这种评价体系,优点为能够较为全面的反映受访者的主观幸福感,但是由于受访个体受到受访时的状态以及对幸福的理解等内外部因素的干扰,调查结果的信度容易受到学术界的质疑。
2、客观指标体系:联合国的千年发展目标、联合国开发署的人类发展指数、荷兰社会研究所的生活状况指标等,主要通过客观统计指标和计算公式的客观评价法,反映居民的生活条件状况,如卫生、教育、环境、寿命、生活质量等。
但统计指标资料很难反映出如对工作的满意度、对婚姻的满意度、对政府治理的满意度、生活安全感受等等。
3、主观与客观指标结合:法国经济发展与社会衡量委员会的幸福与经济发展测度、中国民生指数等,采用主观与客观结合评价法,这种方法弥补了前两类方法的不足,但是存在着主观评价与客观评价之间的权重协调问题。
缺点
从计量经济学的角度来看,该指数似乎与其他旨在通过衡量人口幸福和福祉的计量经济学模型替代或补充国内生产总值 (GDP) 衡量标准的努力类似。
一个主要的批评是美好生活指数利用其它计量经济学模型,如使用有限指标集国民幸福感指数2005年,2008年的可持续发展的社会指标,和不丹国民幸福2012指数,与社会2013 年的进步指数。
观察家认为“11 个维度仍然无法完全捕捉到对大众来说真正重要的东西,例如维持关系的社交网络和言论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