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03
因为英国历史上曾经拥有大量海外殖民地,所以英国的国籍法比较复杂,且多次变更。
根据英国早期的法律规定,在英国殖民地出生的人(包括香港人)视为在英国出生,是英国公民,有英国国籍。
1948年的英国国籍法令推出了“联合王国及殖民地公民”身份,简称CUKC,在香港出生的人们多数被归在这一类别之下。开始时CUKC与英国公民没有太大区别,但是在1962年的英联邦入境法令颁布之后,CUKC在英国本土定居的权力受到限制。
其后在1981年的英国国籍法令中,CUKC被废止,在殖民地出生的人又被归入了一个新设立的公民种类:英国属土公民。多数香港人变成了英国属土公民。
中英签订联合声明之后,香港确定回归,回归后英国属土公民不再适用,所以1985年英国又为香港人专门设立一个新的国籍种类:英国国民(海外)。
1997年香港回归之后,香港居民是中国公民,拥有中国国籍。而且根据我国国籍法,不承认双重国籍,所以我国不承认之前英国人搞的那个“英国国民(海外)”的国籍身份,但是认可“英国国民海外护照”作为一种旅行证件,可以与中国香港特区护照同时持有。本回答被网友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