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撞倒闯红灯的电动车,骑电动车的人没事,事故认定是骑电动车全责,我无责任,需要赔偿么?

开车撞倒闯红灯的电动车,骑电动车的人没事,我现场已经及时报警,前期去医院拍片子,拿药的钱都是我垫的,汽车损坏定损大概1000多(保险公司说他们不赔),事故大队的警察事故认定是骑电动车全责,我无责任(并且有现场监控录像作证),但现在电动车家属要我赔偿5000元营养费,否则就要住院检查,把事情闹大,事故大队的警察让我先送她去医院检查,请问这种认定我无责任的事故,我还需要送她去检查么?如果我不理她,会有什么的后果?求专业人士解答一下,答案采用后,重谢!

没有责任在这种情况下也是需要相应赔付一些的,第一出于同情,第二法律倾向弱者,但是首先需要对方明确你的赔付是人道性的,而不是责任性的,假如对方无理取闹不讲道理的话你可以完全按照裁定书履行,他签不签字是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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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15
我开差头之前 详细问过 领导 就是这种情况 我没责任 但是我撞到人了 领导说 按照人情世故上 是要赔的 我说我不赔呢 领导说 警察会劝你多少赔一点 如果对方不依不饶 警察会找你的
因为 车撞人 就是车倒霉 我说这不是不讲理么 领导师傅没明说 意思就是没正经条规条例 但是 这种情况就是要赔钱 总之我是问过这些事 至于到底对你有没有用 就做个参考吧本回答被提问者和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2-07-15
对方的电动车闯红灯事故责任主要在于对方,若你没超速或者违反交通的话可以不需要付主要责任!
对于你是否要送对方去检查个人认为还是去的比较好!当然你不理她的话问题也不大追问

我没有超速也没有违反交通,事故处理意见书上也是写我无责任,电动车负全责,但电动车车主就是死活不签字,那这样的事故认定书,有效么?为什么还要送她去检查,是出于法律规定还是出于人道?

追答

法律,人道各处一点吧!
认定书需要双方的!若对方不签字!
个人表示无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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