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特警需要什么条件

如题所述

那要看你是想当什么特警了,特警分为武装特警和公安特警。武装特警隶属于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公安特警隶属于公安局。两者身份不一样。前者属于军人,后者属于公务员。也就是说,当武装特警的话,在本地的几率不高,除非你通过非常手段,也是能实现的。公安特警的话,你可以考警校,然后再警校进行专业的培训,毕业以后可以分配到你们本地。但是也不是一定能分到的,当然这个也是可以通过非正常手段达到的。武装特警的话,你可以考这几个学校。成都指挥学院,乌鲁木齐指挥学院,石家庄指挥学院等等。公安特警的话,中国警官大学,泸州警校等等。或者直接去当兵,兵种选武警。然后苦练军事技术,同样能进特警队,但是这样通常是士兵,如果你不想当士兵的话,还是要通过高考考进去。当然,也不排除有军事提干的,不过近年来好像很少了。从部队专业后也有机会分到当地公安局当特警。也就是SW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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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0-01-31
第2个回答  2015-11-26
特警分为公安特警和武警特警,武警的需要运气,不需要报考;公安的需要报考,就是报考公务员。(一)招考对象 符合《考录人民警察职位表》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考。报考人员必须在面试资格复审前取得职位要求的毕业证等有关证书。(二)招考范围 特警二(防爆安检)、特警三(反劫制暴)、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面向全国招考。 除以上职位外,报考其他职位且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面向全国招考,大专学历人员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三、报考条件 符合《公告》规定的报考条件。其中,下列职位的相关报考条件调整如下: 报考特警一(男)、特警一(女)职位的考生,年龄条件调整为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7月31日以前,);身高条件调整为男性1.73米以上,女性1.65米以上。 报考特警二(防爆安检)职位的考生,身高条件调整为1.65米以上。 报考特警三(反劫制暴)职位的考生,身高条件调整为1.73米以上。 报考法医、少数民族语言翻译职位的考生,身高条件调整为1.65米以上;视力条件调整为双眼矫正视力4.9以上。四、报名及资格初审 (一)报名时间:8月份 资格初审合格及照片质量合格的考生登陆报名网站相关页面缴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凡符合《公告》中减免考试考务费条件的考生,在报名初审合格后,应先缴费,笔试考试后,在9月7日至9月21日(节假日和双休日除外)凭有效证件和规定材料、《准考证》及复印件到成都市人事考试中心办理退费手续。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3.打印准考证。报名成功并缴费的考生,凭身份证号、姓名,于8月31日9:00至9月5日24:00登陆报名网站打印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不含过期临时身份证和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到指定考点参加考试。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报名要求: 1.报考人员按照职位表公布的职位及要求报名。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 2.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材料必须真实完整,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公开考录的全过程,如发现弄虚作假者,将随时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 3.凡符合《公告》中加分条件的考生,待报名成功后,于9月8日18时前将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送交市公安局政治部人事处。逾期不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五、考试、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及成绩公布考试分笔试、心理素质测试、专业测试(仅限需加试专业测试的职位)、面试和体能测试。 (一)笔试、心理素质测试 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时间:9月6日。 笔试和心理素质测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见笔试《准考证》。 (二)专业测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11月1日至11月3日 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复审的具体时间、相关事项及后续工作安排,于10月30日在上述三个网站公布。其中特警一(男)、特警一(女)职位笔试单科成绩未达到45分以上者,不得进入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所需材料:考生本人居民身份证、《XX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一份(贴上照片)、毕业证(境外学历、部队院校学历需携带由省级以上教育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学历证明)、户籍证明(限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大专考生)以及《公告》中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原件。 (四)面试 面试时间:11月份 面试的具体时间安排、面试地点及相关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五)体能测试 除特殊专业职位外,其余职位参加了面试的人员均参加体能测试。 六、体检、考察和公示 体检、考察和公示按照《公告》和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其中,体检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本简章明确调整了身高、视力条件的职位,考生的身高、视力按本简章的规定执行)。体检实行差额体检,各职位差额体检比例见《考录人民警察职位表》,未按规定参加差额体检及复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不得进入下一程序。七、录用审批、单位分配及试用期 (一)经公示合格者,由人事部门按规定办理录用审批手续,由招录单位通知被录用者。被录用人员凭录用通知办理有关手续,按照单位通知的时间报到。超过规定时间不报到者,取消录用,并在三年内取消其再报考公务员的资格。已报考省内其他机关,因未获录用通知而参加本次招警的考生,在本次录用审批手续办理前已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的(以用人单位通知的时间为准),本人应主动终止参加本次考录,本次招考的单位不予录用。 (二)考生按报考职位录取后,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工作分配单位。 (三)新录用的人民警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招录机关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任职、评授警衔。试用期间或试用期满不合格的,取消录用。新录用人员须接受公安民警初任培训,培训不合格的人员,取消录用。 具体可以参考当地公务员考试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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