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本亲属关系,如果男方入赘,生下来的孩子入女方户口本,写的是外孙还是孙子?

那如果男方户口不迁,孩子跟女方的户口,写的是什么呢?

这种情况还是写的是外孙,因为户口本上是记录客观事实的。但实际的称呼上是孙子。

上门女婿有权利吗?
上门女婿,就是男女结婚后到女方家生活,这只是一种有特殊约定的婚姻生活。女方有传宗接代的需要,女方家庭经济实力较强,女方可以提供较为优沃的生活条件。上门女婚只是一种生活方式,这种婚姻是受法律保护的。那么上门女婿也有等同于儿媳妇一样的义务与权利。____2021年新的民法典指出丧偶的儿媳有义务扶养公婆。因此上门女婿也同样有义务对岳父母的扶养。有义务扶养也就有权力继承,这是法律斌与的权力。但需要指出的是继承权是在丧偶的前题下才生效的。

入赘后能不能不赡养自己的父母了?
入赘后不可以不再赡养自己的父母。赡养父母是法定义务,不因结婚等因素而免除。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28条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1、孙子女、外孙子女须有负担能力。无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如未成年人或精神病人,就无法承担赡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责任。2、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而且本人需要赡养。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尚在,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的,其孙子女、外孙子女也应承担此项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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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10-01
法律上并没有入赘这种概念,与男方迁不迁户口也没有关系,所以该是什么就是什么,当然填的是外孙。户主如果是你父亲或者母亲,与户主关系一栏填外孙。
第2个回答  2012-07-22
写孙子吖。因为男方入赘。
男方户口不迁,也是写孙子。
第3个回答  2012-07-22
名义上应该已经叫孙子的。
傻子,入赘干嘛,两个人有独立空间多好,谁也别入赘谁。
结婚后,因为这个问题出现纠纷的太多了。
男人受不了入赘的压抑感的。
第4个回答  2023-06-03
根据一般的习惯和传统文化,如果孩子的姓氏与男方的姓氏相同,那么孩子在户口本上通常会被写为“孙子”,无论男方是否入赘。如果孩子的姓氏与女方不同,那么孩子在户口本上通常会被写为“外孙”。不过,具体的称呼可能会因地区、家庭和文化背景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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