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是SM公司。。。。。。。
以下是个人意见,不喜勿喷!
的确是不让。
因为你一旦进入SM,你就要签署一份合约,保证在几年内不和人谈恋爱。原因也很简单,因为SM想借助绯闻的力量让旗下艺人迅速提高知名度,但绯闻对象都是SM选定的。(很多娱乐公司多多少少都会这样做的)
昌珉就是最好的例子。
至于少女时代的:允儿和李胜基、秀英和郑京浩、Tiffany和尼坤,这三个是真正情侣的,是被记者拍到了,这不得不公开承认。
但是少女时代这样的在韩国女子组合里面的一姐,难道SM会因为艺人被拍到私下拍拖而对她们进行冷藏?公司不会这样做的,而且只是拍拖而已,并没有那些不雅照来的严重,要真这样做。。。。。。SM可赚少很多钱的。(这么大的一间娱乐公司,最终目的还是赚钱才是硬道理)
所以SM只能同意她们公开恋情。(被记者拍到了,已成事实,不公开也不行)
既然公司能做出同意公开恋情的决定,这就是默认了允许她们恋爱了。(要是公开承认了恋情,却不给恋爱,反而拆散,你这时候需要考虑到粉丝的感受,不然就是 “ 因小失大 ”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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