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享受国家低保,但前几年欠银行一笔钱,现在银行将我账户冻结,要用低保款抵欠款,请问这样是否合法?

现在银行将我起诉至法院,如果要应诉,我该如何处理?如果能提供有效帮助,我将追加200分座位感谢。。。

目前中国没有破产这一说法,有的话你可以申请破产。你这种情况在中国式普遍存在的情况,欠银行贷款无力偿还,银行一定会起诉你到法院的,不管你应不应诉,法院都会判决您败诉要求你归还贷款本息,然后就是银行申请法院司法冻结并扣划您的个人财产直至还清贷款本息,至于您享受低保的那个钱那也没有办法,低保钱也属于您个人的财产呀!银行的这种做法无可厚非!追问

根据我对国家政策的了解,低保款项属于专款专用,任何机构和个人都不得动用,银行动用我低保,会是我失去生活来源,这样做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了?、我不是欠债不还只是目前无力偿还,想请求法院支持我换本金,减免相关利息,这样如何应诉采用可能获胜了?谢谢

追答

确实低保属于专款专用,发给你了并不是说给你专款专用,而是说国家政府机关必须专款专用,而你可以随意支配的!给你了就属于你的个人可支配财产,银行并不是动用你低保而是动用你个人财产也就是你存款,无可厚非!如果您的意思是归还本金,减免部分利息,你和银行商量我相信是会同意的!银行接受后会撤诉的!等您条件稍好再偿还剩余利息!国家目前对于低保不准偿还贷款没有这个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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