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别人一起合伙买了一个货车跑运输。当初拿钱买车时,给合伙人钱时没有写字据之类的东西。现在车出车祸了。(现在主要是我没有人支付不起赔偿)我可以不承认和他合伙吗?现在退伙,他让我写一个退伙证明。是不是写了证明。就不用承担赔偿我可不可以像写借条一样的字据。主要是我们买车给他钱时,什么也没有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