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部湾的成立时间和历史

如题所述

北部湾是中国广东雷州半岛、海南岛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及越南之间的海湾,全部在大陆架上。大陆架宽约260里,水深由岸边向中央部分逐渐加深,最深处达80公尺;面积接近13万平方公里,比渤海面积略大。平均水深42米,最深达100米。有南流江、红河等注入,由于沿岸河流不多,带入海湾中的泥沙较少。冬季及10℃以上。鱼类以暖水性种类为主,是捕捞绯鲤、红笛鲷、金线鱼、蓝圆鰺等鱼类的优良渔场。主要港口有中国湛江港、防城港,钦州港和北海港以及越南的边水、海防。
1974年,中越两国开始就北部湾划界举行谈判,特别是两国关系正常化、1999年两国签署陆地边界条约后,这项谈判进程加快。2000年12月25日,两国签署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和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关于两国在北部湾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划界协定》。该协定除序言和约尾外,共有11条,其中第一条确认了双方划分北部湾的法律根据,并明确了本协定的划界范围;第二条至第五条确定了以21个界点划定两国在北部湾的领海、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的分界线;协议还明确了对跨界油气资源和其他矿藏进行开发,以及对生物资源养护利用等事项的合作原则。两国立法机构先后批准了这一协定,标志着中越在北部湾的海上边界已然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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