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但是需根据金额确定。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如果当年发现去年未入账的费用,可以作为前期差错处理,如果金额小,可以直接计入当年费用,但如果金额大的话就要通过“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进行核算。
一般来说,企业发生跨年度取得发票的情况有三种:
第一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发票的项目栏填写的仍是上年发生的费用;
第二种情况是上年度发生的费用等税前扣除项目,由于种种原因到次年才取得对方开具的发票,但发票的项目栏只填写相关的费用内容,并没有注明费用的所属期,很容易混淆为次年的费用;
第三种情况是对方在上年度已经开具了发票,由于款项未全额支付等原因而拖延至次年才给发票。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prior period adjustments)是对以前年度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的更正。这种错误包括计算错误、会计分录差错以及漏记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应在留存收益表(或股东权益表)中予以报告,以税后净影响额列示。对于报表期间之前发生的事项,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将改变留存收益的期初余额。
【会计处理】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会计处理:
一、本科目核算企业本年度发生的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以及本年度发现的重要前期差错更正涉及调整以前年度损益的事项。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至财务报告批准报出日之间发生的需要调整报告年度损益的事项,也可以通过本科目核算。
二、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的主要账务处理。
(一)企业调整增加以前年度利润或减少以前年度亏损,借记有关科目,贷记本科目;调整减少以前年度利润或增加以前年度亏损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二)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增加的所得税费用,借记本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等科目;由于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减少的所得税费用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经上述调整后,应将本科目的余额转入“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本科目如为贷方余额,借记本科目,贷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科目;如为借方余额做相反的会计分录。
三、本科目结转后应无余额。
参考资料: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百度百科
会计上是可以核算的,税务上,假如是去年12月左右的,而且金额也不大,那我们税务局一般也不会怎么说,但假如是去年年初的发票,而且金额又较大,那查到了还是有风险的,建议以后要多与领导沟通,及时报销为宜。如果,有效期到目前是可以的,如果不是就不可以,到时税审来查都会剔除。增加企业利润。
扩展资料:
参考政策: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规定: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应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若干税务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15号)
去年的费用不可用今年的发票报销入账。一般来说,参照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的期限,发票应该在开具日期之后180天(6个月)内入账。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规定了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 :
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只要是正规的发票都可以报销的,改公司章没盖财务章的发票可以报销,因为公司章的权利大于财务章,但只盖业务章就不行,什么章都没盖的就肯定不能扣除了。这个需要你对印章有一定的了解。
参考资料发票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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