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房产证上写的是谁的名字?如果是这个男方的,那么抵押有效,反之,无效。因为抵押权设立要求是享有抵押权的人,而户主即我们认为的房屋所有权享有人。
在抵押过程中,只要手绪合法有效,是本人或有授权的代理人自愿办理都是可以的。
女方的确享有权利,但此时,她只能找男方追偿,即要求男方对其的一半财产进行赔偿。
举个例子:男方抵押后把钱花了,在债务到期后,不能因为这个抵押无效而还你房子,这时候,女方只能找男方进项赔偿。
下面的链接是《物权法》中的抵押权一章。希望对你有帮助。
新年快乐~~~ ^_^
参考资料:http://law.365lvshi.com/326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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