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在试用期,工作了一周,但是感觉这个工作地点离市中心太远,出行不方便,该怎样向老总辞职?

现在想重新找份工作,因为我的工作时间是周一至周五,如果想应聘其他工作就只有请假或辞职。
就是不知道该怎么说辞职理由合适。

辞职,和老板说明原因。试用期很容易就批准了。双方都有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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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7-28
你现在辞职恐怕薪水是没的拿啦,要不干脆点,辞职信一写,交上去得啦,那钱不要算了!自己在考虑下哈

试用期内提前三天提交书面辞职或者口头辞职申请给用人单位,不需要任何理由也不用满足任何条件,这些劳动合同法上都有相关规定的,只要三天期限一到你就可以离开
第2个回答  2012-07-28
首先确定,您不想做的原因仅仅是因为出行不便吗?还是因为你根本就不喜欢这份工作,假如是前者,可以给公司讲,公司对于真正适合的人才会设法挽留的,或者提供您出行补贴,或者公司有厂车类的,可以协助到你。毕竟找一份合适的工作对我们自己也不容易。如果是后者,那就干脆找个直接的理由辞职。另外,试用期内辞职不会耽误您太久时间,既然不想做了,就早点辞职给自己空间,也给公司信息尽快招人!另外,周六去人才市场看看,有合适的就直接请假去面试吧!这个在你“不想做下去的时候”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反正找好了你就要走了!追问

工作也不是特别喜欢,觉得有点闲。

追答

呵呵,这才是根本喽,很不错的工作相信你会克服交通问题的。那就不要犹豫了,直接告诉老板自己不想做了,再提点别的交通问题、福利问题等就可以解脱了!不过,还是先尽快找个合适的再说,毕竟现在天热也不好找!!祝你早日找到中意工作嗷!!

第3个回答  2012-07-28
周六日,直接去招聘会,找到合适的再说
第4个回答  2012-07-28
我想也只有如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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