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为人民服务的政府》有关知识,分析说明政府应怎样做到依法行政,建设法治

如题所述

第一,法制完备。法制完备要求我们建立一个完备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编织一张疏而不漏的法网,做到有法可依。无法可依当然谈不上依法治国。完成构建这个法律体系是十五大提出来的,要求2010年基本完成,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体系已初步建成,但还要进一步完善这个体系。

  第二,主权在民。其内涵包括两个方面,即民主法治化和法治民主化。民主体系和制度都要用法律规则来详细规定,用法律的权威来保障这种制度。法治民主化要求决策,立法、执法、司法都要体现民主原则。

  第三,人权保障。我们的社会应当是人人自由,人人平等,人人富裕的社会。人权的五大支柱是:自由,平等,富裕,安全和人道。这正是我们共产主义者应当追求的一个理想。

  第四,权力制约。党的十五大以来,对权力制约越来越重视。权力的无限膨胀容易滋生腐败,而腐败问题是关涉到党的生死存亡问题。因此,必须对权力加以制约。我们可以从以下几方面着手:其一,用法律来制约国家权力,法律应当详细列举国家权力的配置及其行使程序;其二,用权力来制约权力,如进一步完善检察、监察、审计等监督系统;其三,用社会权利来制约国家权力,包括社会舆论的监督,NGO的监督和民主党派的监督等;其四,用公民个人权利来制约国家权力。这里一个比较大的问题是建立违宪审查制度,否则宪法很难有权威,很可能是一只没有“牙齿的老虎”。

  第五,法律平等。关于这一点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已达到了一定的完善程度,理论研究也有了一定的深度。但是,我们应该进一步加强法律在实际执行过程中的平等要求。要反对各种执法和司法腐败,这是当前影响行政相对人和诉讼双方享有平等权利的主要障碍。同时也要强调,诉讼两方中不论一方是何人,其地位应当平等。

  第六,法律至上。法律至上是一个法律权威问题,应该与法律万能区别开来,法律万能是一个法律作用问题,两者完全是两回事,不能混为一谈。另外,法律至上也不是对人民意志至上的否认,宪法和法律都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只有法律至上才能体现人民意志至上。总之,法律至上强调的是法律权威与领导人个人权威的关系中法律应居于其上。

  第七,依法行政。这一点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因为行政权力扩大的趋势越发决定了政府依法行政的重大意义。2004年3月22日,国务院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做出了很全面的要求。十七大报告又提出了建设服务型政府和关于行政改革的一系列重大举措。今后的问题是如何切实落实。

  第八,程序公正。长期以来我国有着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在西方,程序公正是法治的一个重要价值。美国著名的辛普森案件是程序公正的一个典范,很多人不理解,但是这个案子实际上凸显了程序法治的尊严。马克思认为法的程序是法的生命表现形态。过去我国超期羁押情况严重,有报道说有的案子就这样把人关了二三十年。近几年,由于政法三机关认真抓,这个问题已有很大改进。但从全局看,程序公正还需很大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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