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不必须以最低价为基准价。
1、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有了统一的标准: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示计算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发出后,在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项目中,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2、根据这个通知,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报价)×价格权值×100。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项目价格评审管理的通知》发出后,在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审的项目中,评标基准价的确定有了统一的标准。
3、根据这个通知,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扩展资料:
政府采购范围
(1)采购主体
政府采购活动中的采购主体包括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国家机关是指依法享有国家赋予的行政权力,具有独立的法人地位,以国家预算作为独立活动经费的各级机关。
事业单位是指国家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团体组织是指我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
(2)采购资金
采购人全部或部分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属于政府采购的管理范围。财政性资金包括预算资金、预算外资金和政府性基金。使用财政性资金偿还的借款,视同为财政性资金。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政府采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