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分析我国区域发展的演变,并谈谈从中得到了什么

如题所述

区域经济发展; 区域发展差距; 区域政策; 科学发展
新中国成立以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各个历史时期,党中央、国务院都高度重视区域发展问题,相继制定了一系列促进区域发展的政策措施。特别是近年来,中央认真总结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区域发展的实践和经验,与时俱进地作出了区域协调发展的重大决策和部署,继鼓励东部地区率先发展、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之后,又相继作出了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促进中部地区崛起等重大决策,初步形成了区域协调发展的新格局。
在科学发展观和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指引下,当前各地区加快发展的积极性很高,发展活力和自主性明显增强,我国区域经济发展整体呈现增长较快、布局改善、结构优化、协调性增强的良好态势,但同时也出现了一些值得高度关注的重大问题,需要采取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一、正确处理“好”与“快”的关系,努力实现科学发展。近几年,我国东部、西部、中部和东北“四大板块”均呈现出强劲的发展势头。东部地区坚持解放思想,加快改革开放,着力自主创新,经济继续保持较快增长。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基础设施、投融资环境、体制政策环境明显改善,发展思路日趋清晰,发展活力竞相迸发,自我发展能力显著增强,主要经济指标增速均接近或快于东部地区。从生产总值增速看,2003年,增长最快的东部地区与最慢的东北和中部地区增速差距均为2.57个百分点;2007年,东北地区增速超过了东部地区,跃居“四大板块”首位,增长最慢的中部地区发展速度也明显加快,与东部地区的增速差距仅为0.1个百分点,西部地区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也缩小到0.06个百分点,而且这几年增长速度最快的往往是一些中西部省份。从投资、消费和对外贸易增长来看,广大的中西部地区大多数指标增速已经接近或快于东部地区。2007年,西部、东北、中部地区城镇固定资产投资同比分别增长28.2%、33.7%和33.6%,均快于东部地区的19.7%;西部、东北和中部地区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进出口贸易增速也均大大快于东部地区。上述新变化,反映出目前区域发展的协调性有所增强,这对于逐步缩小区域发展差距有积极意义。
当前,各地区正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在经济发展中,各地更加重视以人为本,改善民生,更加注重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不要污染的GDP”、“要经济增长,更要青山绿水”已逐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但是也应看到,目前仍有相当一部分地区在经济发展中,依然唯GDP为上,仍坚持“快”字优先,过多强调GDP增速和财政收入增幅。究其原因,与现行政绩考核体系和财税体制不无关系。一些欠发达地区认为,要缩小区域发展差距,实现赶超发展,唯有速度“快”,没有“快”哪来的“好”,先求“快”再考虑“好”。也有一些经济较发达地区认为,要保持发展优势,必须有较快的增长速度。因此,在现行体制下,仍然有不少地区把追求经济快速增长放在经济工作的首位,仍坚持GDP第一。
各地加快发展的愿望是好的,要始终注意调动和保护各地发展的积极性。但是这种发展必须是科学发展。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始终坚持“好”字优先,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从“又快又好”向“又好又快”转变,真正走上科学发展、可持续发展的轨道。当前要按照控总量、稳物价、调结构、促平衡的要求,把防止经济增长由偏快转为过热、防止价格由结构性上涨演变为明显通货膨胀作为宏观调控的首要任务,紧紧围绕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积极推进改革开放和自主创新,着力优化经济结构和提高经济增长质量,切实加强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更加重视以人为本,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同时,必须从体制机制上下工夫,着力完善现行政绩考核体系,抓紧建立和完善与地方事权相一致的财税体制,特别要加快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变。要积极培植地方税源,壮大地方特别是县域经济实力,扶持粮食主产区、贫困地区等特殊类型地区经济发展,抓紧完善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区域发展生态环境补偿机制,逐步形成与主体功能区规划相适应的区域政策体系,为实现科学发展创造良好的体制环境。
二、实行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加快形成主体功能区。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区域划分格局先后经历了沿海和内地两大区域,东、中、西三大地带,目前基本形成了西部、东北、中部、东部四大板块的区域总体发展格局。从趋势上看,区域的划分和区域政策的制定都是朝着细化的方向发展的,但总体上看,我国的区域划分仍比较粗糙。这种划分只考虑了地理区位,而未从人口、资源、环境等多方面来考虑,因而不仅难以从根本上解决区域内部的差异问题,而且容易造成区域之间的政策攀比,最终导致区域政策缺乏差别性,容易趋同化。
为解决区域政策针对性不强的问题,国家提出了加快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的思想。推进形成主体功能区,可以有效提高资源空间配置效率,促进形成区域分工协作、优势互补、良性互动、共同发展的新格局,可以极大增强区域政策的针对性和统一性,促进科学合理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形成,加快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主体功能区思想的提出,是我国区域开发战略和开发模式的重大转变,标志着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理念更加完整、更加成熟,也更加符合区域协调发展的客观实际。为此,我们必须按照中央的部署,根据不同区域的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统筹考虑未来我国人口分布、经济布局、国土利用、城镇化格局,将全国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重点开发、限制开发、禁止开发四类主体功能区,明确各自的主体功能定位,引导开发方向,规范开发秩序,完善开发政策,逐步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开发新格局。在开展主体功能区划分工作中,要注意克服一些地区不顾本地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开发密度,一味要求国家将其列入优化开发和重点开发区域,而不愿列入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行为。切实制定差异化的区域政策,抓紧调整和完善与主体功能区相配套的财政政策、投资政策、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人口政策、环境政策,尤其要抓紧研究加大对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的政策措施,进而明确主体功能区与四大板块发展战略和区域政策的相互作用机制,保证区域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6-03-01
  20世纪90年代末期起,中国陆续出台了西部大开发、促进中部崛起和东北等老工业基地振兴等区域发展战略。但中国地域范围广大、地理差别明显,为了使这些战略能够更好地落到实处,产生更大的成效,近两三年来,中国政府先后批复涉及珠江三角洲、长江三角洲、天津滨海新区、福建省海峡西岸经济区、包括陕西、甘肃两省部分地区的关中-天水经济区、中国图们江区域、黄河三角洲等、横琴新区、安徽皖江城市带、鄱阳湖生态经济区等10多部区域规划和文件。
  2009年12月5日至7日,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2010年经济工作的主要任务之一,是要“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引导产业有序转移,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继续实施西部大开发、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中部地区崛起、东部地区率先发展的区域发展总体战略,积极扶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自主发展能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让各族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
  2010年6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2010年12月,国务院将这份规划印发全国各省份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并要求尽快组织完成省级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工作,调整完善财政、投资、产业、土地、农业、人口、环境等相关规划和政策法规,建立健全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全面做好《规划》实施的各项工作。
  2011年6月8日,中国政府网全文刊载我国首个全国性国土空间开发规划《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规划》按开发方式将国土空间划分为优化开发区域、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规划》推进实现主体功能区主要目标的时间是2020年,规划范围为全国陆地国土空间以及内水和领海(不包括港澳台地区)。 《瞭望》:“顶层设计”国土空间 《瞭望》:功能区土地政策“一省一策” 《瞭望》:主体功能区战略台前幕后
  2011年6月9日,为了贯彻落实《长江三角洲地区区域规划》《江苏沿海地区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国务院日前批准在江苏省连云港市设立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并正式批复《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