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医学鼻祖——宋慈
宋慈(1186-1249年) 字惠父,南宋建阳县童游里(今童游南山下)人。北宋时,他的高祖世卿从浙江建德县来任建阳丞而家居建阳。父宋巩曾任广州节度推官,家境小康。宋慈从小受学于父,10岁时从学建阳县学者、朱熹的高弟吴稚,并得到吴稚的同窗黄干、李方子等名人指教。他重视实践,力求真知。南宋开禧元年(1205年),他进京入太学,深太学博士真德秀的赏识,遂拜其为师。
嘉定十年(1217年)宋慈中乙科进士,授浙江鄞县(今浙江宁波市)县尉,遇父病未赴任。宝庆二年(1226年)始走上仕途,任江西省信丰县主簿。安抚使郑性之慕其有拨乱反治才,延入幕府参预军事,多所赞助。任期届满,江西提出点刑狱使叶宰聘宋慈为慕僚。宋慈协助镇压饥民暴动得以升任舍人。绍定四年(1231年),得福建路招捕使陈韡推荐,宋慈得任长汀县令。县境百姓苦于监价高昂,从海口溯闽江,盐运至长汀,要隔年才能运到。他莅任之初,改从潮洲沿韩江、汀江而至长汀,往返仅3月,大大节省运费。官府将盐廉价出售,百姓无不讴歌载道。端平三年(1236年),同知枢密使魏了翁聘宋慈为幕僚。理宗嘉熙元年(1237年),他任职邵武军(今属福建),仅及周年,民有余念。次年,浙西饥荒,宋慈奉诏入境,叹曰:“强宗巨室,始去籍以避赋,终闭粜以邀利,吾当其谋尔。”于是实行“济粜法”,将人户分为五等;最富有者出存粮半济半粜;较富有者只粜而济助;中等不济也不粜;次贫者半济助;赤贫者全济,济米由官府拨付,停征一半租税。富户不敢违命,贫者得以度过荒年。
宋慈廉政爱民,执法严明。尤其是“于狱案,审之又审,不敢萌一毫慢易心”。嘉熙三年(1239年)升任司农丞知赣州。次年,提出点广东刑狱,发现所属官员多不履行职责,有拘押数年的案犯,都未理清曲直。于是制订办案规约,责令所属官员限期执行,仅8个月,就处理了200多个案犯。移任江西堤点刑狱,为赣民作主,严办违法的盐贩。淳佑五年(1245年),转任常州知州,议重修《毗陵志》,开始编辑洗冤录资料。任满,转任广西提点刑狱,巡行各部,雪冤禁暴,虽偏僻恶溺处所,亦必亲往视察。淳佑七年(1247年),任直秘阁、湖南提点刑狱使。是年冬,撰成《洗冤集录》。
淳佑八年(1248年),任宝谟阁直学士,奉命巡回四路,掌管刑狱。听讼清明,决事果断。翌年,升任焕章阁直学士、广州知州与广东经略安抚使。他忽患头晕病,仍然参加祭孔典礼。从此委顿不起。同年三月初七逝世于广州官寓,享年64岁。于次年七月十五日,归葬建阳县崇雒里(今崇雒乡)建阳宋氏祖居地昌茂村。
宋理宗赐赠朝议大夫,誉他为“中外分忧之臣”,亲自手书墓碑“慈字惠父,宋公之墓”。
《洗冤集录》计5卷13条。内容包括法医检验的重要性及其具体步骤,疑难伤亡现象的辨别,真假伤痕的判析等。宋慈在《序》中指出:“狱事莫重于大辟,大辟莫重于初情,初情莫重于检验。”因此,检验乃一切刑狱之根本途径及手段。《洗冤集录》涉及尸体识别、四时尸变,以及凶杀、自刎、火烧、水溺、服素、绳缢、杖死、跌死、牛马踏死、四转拶死、酒食饱死、筑踏内损死等法医学诸多方面的详尽知识;博及病理、药理、解剖、急救、妇科、儿科、等其他医学方面的知识。它一刻梓问世就受到了朝廷的极大重视,并命颁行全国,成为法医官吏案头必备之书。
《洗冤集录》不仅是我国,也是世界法医学史上最优秀的文化遗产之一。早在明朝初年,它首先传入朝鲜,三百余年间,一直是朝鲜法医检验领域的标准著作。之后在德川幕府时代(1603-1867年)经朝鲜传入日本,在短短的10年间6次再版,影响极大。鸦片战争后,它又被西文学者翻译介绍到荷、德、法、英等四国,影响欧洲国家。本世纪50年代,苏联契利法珂夫教授著的《法医学史及法医检验》一书将宋慈画像刻印于卷首,尊为“法医学奠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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