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关于劳动仲裁的问题!

请问,现在劳动仲裁的受理时间,真的是两周那么长吗?受理以后呢?大概是一个什么流程?要多久,才能出仲裁结果?仲裁结果出来以后,是不是就可以要回被拖欠的工资了?如果那个皮包公司,还是拒不支付的话,是不是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呢?还是必须先去法院起诉,然后打一遍官司,等到胜诉了以后,才可以申请强制执行啊?

  1、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申请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
  2、流程:填写仲裁申请表——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送达法律文书(受理通知、举证通知、开庭通知等)——开庭审理——裁决 如果没有延期理由最多45天结束,一般一个月内就可以结束。
  3、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如果十五日内未向法院提起诉讼,又不履行义务,那么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4、如果在接到仲裁裁决书后的法定时间内未提起诉讼,那么终裁裁决发生效力。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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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5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三条 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时,其中一部分事实已经清楚,可以就该部分先行裁决。仲裁结果出来以后,如果公司不执行,可以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申请申诉。法院作出裁决后强制执行。
第2个回答  2012-06-26
两周?我的现在都一年了还没解决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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