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务员考试报考中,专业名称相近但代码不同可否报考???

我是中山大学自考的本科毕业生,选择的是行政管理学专业,目录代码为(B030302),但在公务员招考中(B030302)这个代码显示的是“社会工作”这个专业,属于文史科类,授予学位门类——法学!!!而行政管理专业(注意这里少了一个“学”字)的代码则是(B110301)!同样属于文史科类,但授予学位门类——管理学!!!
请问我作为中大的行政管理学自考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公考所要求的行政管理(B110301)专业职位?还是只能根据代码报考社会工作专业职位(B030302)?我曾此问题搜索过几个论坛,但众说纷纭,也问过公考网,但都没有一个确切的答案,希望有经验或者知道的达人帮帮忙,谢谢!!!
谢谢各位达人的支持,以下是我在国家公务员网得到的官方回复:
你好,报考职位所要求的专业须与你所获得学历证书上的专业一致,如专业分类目录中未对自己的专业有明确的分类,或跟其他专业相近相关,建议考生不要随意选择,应直接与你报考岗位的审核人员联系,因为专业审核由于参考标准不一,还具有很大的主观性,即使你与人保部联系,最终决定权还是在审核人员手里。感谢你对国家公务员考试网的关注与支持!

希望此答案也能帮助到拥有同样疑问的学友!

您好,中公教育为您服务。
招录机关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附件4)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报考人员须按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如实填写报名表,未如实填写的,造成报名系统无法识别以及其他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自负。

如有疑问,欢迎向中公教育企业知道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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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5-24
招录机关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2015版)》(附件4)进行了专业设置,报考人员应按专业目录中的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考职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报考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职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报考人员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考职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职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职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已毕业的)、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第2个回答  2012-06-27
必须按照B030302来报,不要存在侥幸心理。追问

谢谢你的回复!但奇怪的是为什么自考是专业名称是“行政管理学”,但查科目表时就是“社会工作”?出入也太大了吧。这个问题我问过自考办、中大学校、公考网,但都没有正面回答~~~

第3个回答  推荐于2017-08-22

亲,你完全理解错了。公务员的招考中,只会指定专业,但是只是大类,明白不?
你的自考专业是法律专业,属于法律类的,只要是以下的法学类都可以算作:法学、经济法、国际法、国际经济法、劳动改造法、商法、刑事司法、法律、行政法、涉外经济与法律、知识产权法、律师、涉外经济法、经济法律事务、行政法律事务、矫正教育、监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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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6-03-16
你好,我想请问你最后你报考了哪个代码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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