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行人雨天的夜晚,从绿化带的树空中 打伞突然间出来,被撞了。责任怎么划分?

我车速大概50多迈,路过的时候根本没看见他。属于突然间冲出来的那种。

绝对不是全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修正)第七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如果你完全遵守交通法规,那个人又突然间出来的话,那么你绝对不是全责,但是最低是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责任。由交警根据当时的情况依法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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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2-06-24
交警会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车辆全责追问

夜里从路边绿化带的 树里突然出来,车辆也是全责?而且这是城市外道路。

追答

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二条 机动车上道路行驶,不得超过限速标志标明的最高时速。在没有限速标志的路段,应当保持安全车速。   夜间行驶或者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以及遇有沙尘、冰雹、雨、雪、雾、结冰等气象条件时,应当降低行驶速度。

雨天夜晚更要低速,但要低到多少自己才无责呢,常常有人问我,“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不出事故就可以,出事就是不安全,况且行人与车辆的事故,几次你见过行人担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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