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奖金收入计税方式

如题所述

纳税人从任职受雇单位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个人所得税计算方法包括两种,一是单独计税方式,二是合并计税方式,单独计税方式即单独计算一次性奖金需要缴纳的个税税款,合并计税方式即将全年一次性奖金并入综合所得,同综合所得一并计算需要缴纳的税款。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42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的全年一次性奖金单独计税优惠政策,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即2022年员工取得的年终奖金依然可以选择单独计税方式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64号)规定,单独计税方式计算方式为,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到的数额,按照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如下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计算纳税。

      分解计算步骤,第一步,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除以12个月得出的商;第二步根据商查表《按月换算后的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第三步套公式,应纳税额=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举例:
      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为8万元,单独计税方式下,80000÷12=适用税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10元,应纳税额=80000×10%-210=7790元。
      合并计税方式,将取得的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并入综合所得,员工取得全年一次性奖金收入,即年终奖,实质属于工资薪金所得,工资薪金所得并入综合所得时,全额并入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综合所得除了包括工资薪金所得,还包括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劳务报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额的80%并入综合所得,稿酬所得以收入额的56%并入综合所得。
      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全年收入额-6万-“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项目=全年工资薪金收入+80%×劳务报酬所得+56%×稿酬所得+80%×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认的其他扣除项目
      综合所得应纳税额=综合所得全年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以及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均需要预缴税款,工资薪金所得由任职受雇单位按月发放工资时预扣预缴税款,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及稿酬所得由支付报酬方支付报酬时预扣预缴。对于预缴税款高于综合所得应交税款的纳税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可以在个税APP上申请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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