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财务规则》内容包括:
1、 行政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量入为出,保障重点,兼顾一般,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降低行政成本,注重资金使用效益;
2、行政单位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3、各级预算单位应当按照预算管理级次申报预算,并按照批准的预算组织实施,定期将预算执行情况向上一级预算单位或者同级财政部门报告;
4、行政单位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规范决算管理工作,保证决算数据的完整、真实、准确。
《行政单位财务规则》
第十一条
行政单位预算依照下列程序编报和审批:
(一)行政单位测算、提出预算建议数,逐级汇总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二)财政部门审核行政单位提出的预算建议数,下达预算控制数;
(三)行政单位根据预算控制数正式编制年度预算,逐级汇总后报送同级财政部门;
(四)经法定程序批准后,财政部门批复行政单位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