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劳分配原则是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分配制度。
按劳分配原则是指把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标准和形式,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按劳分配的核心是“劳”,但是,对“劳”却有不同的理解。在一般教科书中,“劳”首先被理解为个体的“劳”,其次被理解为劳动本身,再次被理解为只有复杂简单之分,而没有优劣之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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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历程
按劳分配原则是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首先提出的,列宁在《国家与革命》中进一步加以阐发。对这一原则的认识及其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贯彻,有一个曲折的发展过程。
建国后最初几年,党政干部和解放军官兵实行供给制,到1955年才普遍改为工资制,学习苏联的办法,在工人中实行八级工资制和计件工资制,在国家干部中实行各种级差的工资制度。
邓小平早在“四人帮”横行时就批驳他们的极左谬论。他在1975年8月18日《关于发展工业的几点意见》中就批评当时劳动报酬制度中的平均主义倾向,说:“坚持按劳分配原则。
粉碎“四人帮”后,邓小平进一步在按劳分配问题上拨乱反正,指出:“按劳分配的性质是社会主义的,不是资本主义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按劳分配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市场经济
个人收入和个人消费品的分配原则。
分配原因:社会主义经济中产品的分配方式是以按劳分配为基础的,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公有制中个人消费品分配的基本原则。按劳分配是公有制在分配领域的实现。
按劳分配:即在生产资料社会主义公有制条件下,对社会总产品作了各项必要的社会扣除以后,按照个人提供给社会的劳动的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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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义:
1、在共产主义到来之前 ,只能按照某一客观尺度进行分配,这种分配只能是一定程度的合理。
2、我国正处在社会主义阶段,最根本的任务是发展经济。按劳动成果分配,有利于调动全体劳动者的积极性,也更能体现经济还不发达或还未充分发达社会的公平。
3、至于因此引起的收入差距,则需要国家来进行必要的调整。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按劳分配
本回答被网友采纳按劳分配原则是指把劳动量作为个人消费品分配的主要标准和形式,按照劳动者的劳动数量和质量分配个人消费品,多劳多得,少劳少得。
我国现行的分配制度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
以此决定社会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个人收入)。多劳多得,少劳少得,除特殊情况外,不劳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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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劳分配的优缺点:
1、按劳分配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分配主体,但不是社会唯一的分配原则。它只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基本分配原则,在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中,也还存在着其他分配方式。
2、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消费品的原则,还不可能在全社会的公有制经济范围内按统一标准实现。现阶段的公有制企业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存在着各自的经济利益。因此,按劳分配还不可能在全社会的公有制经济范围内按统一标准实现。
只能先根据各个企业提供给社会的有效的联合劳动量,在各企业之间进行分配。然后再由各个企业根据等量劳动领取等量报酬的原则对劳动者进行分配。在这种情况下,劳动者的个人收入不仅取决于自己的劳动贡献,而且还取决于所在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按劳分配